要是告诉你,在这个小小的圆形区域内,十七年间有五名女童无故失踪,你会作何感想?这些小女孩有的至今下落不明,有的被找到时,已是一具冰冷的尸体。而且,凶手尚未落网。
这不是小说情节,这是活生生的事实。
“这么一个小地方,会对小女孩下手甚至杀害她们的人不可能有很多。”一位失去女儿的父亲认为,这是同一个凶手在连环作案。
我深以为然。
可如果侦查机关不这么认为呢?如果他们逮捕了其中一起案件的凶手便以为大功告成了呢?如果这个被抓捕归案的“凶手”是清白的呢?
这是一个普通的居住区,也许就是你现在住的地方。在路上、公园、弹珠游戏厅、超市,你可能每天与逍遥法外的杀人凶手擦肩而过。也许你有一个年幼的女儿、妹妹或孙女,在下一个被害人出现之前,谁能保证明天卷入案件的不是自己珍视的家人呢?
现实中就是会发生这么残酷的事,例如“足利事件”。
警方以诱拐杀人的罪名逮捕了一个名叫菅家利和的男人,检方随后提起公诉,最高法院做出无期徒刑的判决。整个过程被媒体争相报道。因杀人案而胆战心惊的居民纷纷松了一口气,安心回归各自的生活。
但菅家是清白的。由于失当的侦查、杜撰的证据、虚假的供述,菅家被关押在狱中十七年半。日本最高法院的一个决定,剥夺了一个无罪之人的自由与时间;更可怕的是,还给了真凶“特别恩典”——一个名为“时效”的沙漏。就算日后日本司法机关承认了失误,还菅家一个公道,真凶依然获得了“免死金牌”。
真的就此作罢吗?
倘若冤案已经平反,警方是不是可以重新立案侦查?检方也应该立即行动。还有媒体,难道就不用报道真凶逍遥法外的危险了吗?
作为记者,知道多少就报道多少,是我的工作。亲赴现场,事无巨细地调查案件和事故背后的真相,这样的生活我已经过了三十年。这片被称为“调查报道”的领域,就是我的战场。
还是周刊新闻记者时,我写过一本书,名为《桶川跟踪狂杀人事件》[1]。一本“三流”周刊以调查报道挑战“一流”媒体手头的官方消息,其中艰难可想而知。即便如此,我还是踏上了独力采访之路,最终揪出凶手,揭露了警方在办案过程中的种种问题。
如今旧事重提,是因为本书中的案件与“桶川事件”有惊人的相似之处。
当年的案件使我知道,警方为自我保护会指鹿为马,媒体也会被警方提供的真假难辨的消息牢牢操控。日本司法系统与媒体联手修建起来的围墙坚不可摧,一介小小记者实在势单力薄。因此我执笔写书,只为将信息传递出去。
遗憾的是,情况并无改变。不仅如此,还在继续恶化。
通过本书,我想说,已经平反的冤案“足利事件”并非终点,而是起点。公众并不知情而日本司法系统极力想压制的“北关东连环杀童案”、身藏暗处的真凶以及某个“炸弹”,我要在书中一个个揭开其庐山真面目。
我最想说的是,在日本,声音最为微弱的五个无辜女孩从世上消失了。
我不会就此作罢。
绝对不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
清水洁
[1]1999年10月26日,年轻女子猪野诗织在日本埼玉县JR桶川站前被人持刀刺死。诗织生前长期被前男友跟踪骚扰,多次报警却没有得到重视。在这起案件的报道中,日本各大媒体只知道对着政府机关文件照本宣科,让诗织从被害人变成八卦主角。在诸多无视与不屑中,本书作者多方走访调查,找到了凶手,推动了日本《跟踪骚扰行为规范法》的出台。《桶川跟踪狂杀人事件》是对该案的记录。
❶ 福岛万弥遗体发现地
❷ 长谷部有美遗体发现地
❸ 大泽朋子遗体发现地
❹ 松田真实遗体发现地
❺ 横山由佳梨失踪地
床的周围有动静。
有好几个……小孩。
都是小女孩。
有笑声。
这几个小女孩在我床边蹦跳玩闹。
虽然很奇怪,可我居然不害怕,依然躺在床上,感受着她们的快乐。
就在这时,一个小女孩说话了:“喏,给你!”
她递给我一个盒子——之前明明无法动弹的我,不知为何已经坐在床沿,伸手接过了这个铁皮盒子。
“你把盒子打开,好吗?”
把小盒子放到我手上的圆脸小女孩歪着脑袋抬头看着我,乞求我打开它。
这好像是个装糖果或饼干的可爱铁皮盒子,不过不是普通的四方形,而是个房子,确切地说,外形上是个房子,盖子就是斜屋顶。房子通体金黄,还画着色彩斑斓的瓦片与门窗。
我在小女孩的乞求声中伸手要去揭开盖子,这才发现盖子边缘缠了一圈透明胶带,盒子还有点生锈了。
我摸索着找到胶带头,慢慢撕下它。胶带非常柔软,在我手中一点点展开,缓缓从盒子上剥落。我用指甲抠住盖子边缘,稍一使劲,打开了……
第一章
动机
五名第女童一
“下午三点四十八分菅家先生出狱了!菅家先生于再审前被释放!”
“菅家先生,恭喜你!”
商旅车的车窗摇下近五十厘米,媒体记者的叫嚷声、相机接连不断的快门声、刺眼的闪光灯排山倒海般涌了进来。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这辆车从千叶监狱缓缓驶出,六十二岁的菅家利和从车窗探出身子,向拥挤在四周的媒体记者挥手致意。经过前所未有的DNA型再鉴定,菅家一案最终被认定为冤案。度过了十七年半的铁窗生涯后,他出狱了。
作为采访者,我与菅家同乘一辆车。在四周不断亮起的闪光灯下,我稳住身体,举着摄像机,通过取景框注视着这个两鬓斑白的男人。
我们头顶的上空盘旋着数架电视台的采访直升机。车子驶出监狱大门,好几辆摩托车立即紧紧跟随。各家媒体为报道此次再审前释放,几乎倾巢而出。
这是我第一次与菅家见面,虽然才不到五分钟,我们却有种彼此早已熟悉的感觉。
十七年半的牢狱生涯——我犯难了,不知该如何与他谈起。是说“你辛苦了”,还是“你觉得狱中的日子漫长吗”?车子一路向前行驶,留给我的时间不多了。
情急之下,我说出一句很苍白的话:“菅家先生,你现在已经出来了……”
菅家望着我不住地点头,笑眯眯地说:“我很高兴。”
车子离开监狱后沿着日本的国道前行,开往千叶市的酒店,那里有一场记者见面会在等着他。车窗外是大家见惯的“外面的”景色,菅家痴痴地贪看不已。
我长达两年的采访如今可以画上句号了。但这并不意味着结束。今天,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开始。
菅家释放,“北关东连环杀童案”的真相也终于要浮出水面。
时间回到两年前。
二〇〇七年六月,日本电视台报道局。
办公室一角,新闻快报的提示音、怒吼声、年轻员工小跑的脚步声交杂起伏。一张桌子上资料堆积如山,摇摇欲坠。那是我的办公桌。当时的我供职于电视台社会部,是一名电视台记者。
手头的工作和以往并无太大分别。我不曾加入记者俱乐部[1],主要负责跑现场、采访和调查报道。在一群忙于新闻直播与节目制作的年轻同事当中,我执着于某个案子或者事故,一旦得到线索,便立即外出采访。早年做周刊记者时,我追踪过杀人犯,也调查过警方都不管的“未侦破案件”,如今的我仍做着这样的工作。
“去吃饭吗?”
我正伏案看报,社会部部长衫本敏也过来跟我打了声招呼。他曾是田径运动员,后来做记者,带队报道过涉及警视厅[2]、日本司法部门的重大案件,如今的他已是一位了不起的管理者。
我们穿过一条狭窄昏暗的石板小巷,不知转了多少个弯,走进银座一家高级寿司店。
吃饭时,我正要伸手去取最后一个黄瓜卷寿司,衫本部长突然压低声音说:“其实,我想做个报道特辑。”
我一听,立即把手缩了回来,双臂交叉在胸前,抬头望向天花板。“是吗?”我简单的回答在店内安静的空气中显得突兀。
部长眨着眼睛,侃侃而谈。他脑中有个非常庞大的构想:定下一个主题,用一年时间来报道,报道的结果要“撼动日本”。
这个节目就是后来的《ACTION:撼动日本》。当下的我佯装冷静,脑子却转个不停。部长在说什么?撼动日本?这么大规模的项目,简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部长对我脑中的念头一无所知,继续说道:“清水,让你来做的话,你觉得报道一些尚未侦破的案件如何?”
尚未侦破的案件——这个说法确实让我这个调查记者心动。可是,如果以撼动日本为目标,负责这样的案件报道意味着什么?
不就意味着只能去“侦破”案件了吗?可我既不是警察也不是检察官,只是一个在案件周围徘徊的普通记者。调查、采访、报道是我的工作,侦破案件可不在我的业务范围之内。虽然我之前也做过超出记者本职的工作,可从没有这么大阵仗。
几天后,我约了一位女同事在台里的自助餐厅见面。
她叫衫本纯子,与部长同姓,为免混淆,我连名带姓地称呼她。衫本纯子以前是新闻类访谈节目《Wide Show》的记者,我与她相识在一九九八年的“和歌山毒咖喱事件”[3]现场,当时我是写真周刊《FOCUS》的记者。后来我们又在很多案发现场碰到,再后来机缘巧合到了同一家电视台工作。我打算把她也拉下水。
一九九九年,埼玉县发生一起震惊日本的“本庄保险金杀人事件”,嫌疑人八木茂是某公司社长,还经营了一家居酒屋。居酒屋一带连续发生离奇死亡案,媒体蜂拥而至,八木顺势在自家居酒屋召开了两百零三场收费的记者见面会,信心十足地拍胸脯保证——这些都不是犯罪!
八木对我的报道十分不满,在记者见面会上对我吼道:“你那是什么狗屁报道!”他还在居酒屋墙上贴出告示,圈出我的名字说我是“最差记者”,搞得像通缉令似的。衫本纯子曾指着这张告示捧腹大笑——一个杀人案的嫌疑人竟然评我为“最差记者”。
衫本纯子跃跃欲试,立刻带了一份未侦破案件的清单来见我。重大案件都有追诉时效,即使是足以判死刑的重案要案,只要凶手逃得了二十五年,便是无罪。因此我们商定,既然要做,干脆就挑时效快到的案件来做。就是要用这样的案件来撼动日本。
清单中有二十多起未侦破案件,既有“八王子超市枪杀事件”“世田谷灭门事件”[4]等大案,也有我没听说过的。每起案件她都整理出了梗概,这份清单分量不轻,我们逐一讨论,一行字突然吸引了我的目光。
弹珠游戏厅诱拐事件。
案子还没侦破吗?
这是著名的女童诱拐案“横山由佳梨诱拐事件”,一九九六年七月发生在群马县。
四岁的横山由佳梨在太田市一家弹珠游戏厅失踪。监控摄像头拍到了一名可疑男子,警方将其列为重点怀疑对象,公开了他的影像。由于案情始终不明朗,连带着时效期限也模糊不清。
监控录像中,当时明明是酷暑天气,那名可疑男子却穿着深色长袖夹克、肥大的长裤。他在游戏厅里阔步闲逛,却对游戏台视而不见。随后他坐到了一条长凳上,紧挨着由佳梨,还对她频频耳语。由佳梨不知听到了什么,看上去非常开心。男子指了指门口就出去了。不一会儿,由佳梨也追了出去。
由佳梨至今下落不明。那段监控录像被警方送到电视台循环播放,嫌疑人的通缉海报也贴满了日本的大街小巷,我在札幌、大阪、鹿儿岛都见过。铺天盖地的通缉之下,却没有出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该男子的身份依然成谜。录像中他的走路方式那么特别,警方为何迟迟无法锁定凶手呢?一种异样感在不断地刺激我。
黑色、蓝色、绿色。我握着四色圆珠笔,咔嚓咔嚓地按动按钮。停下来时,出现的是红色笔头。
就它了。
我在清单上的这一栏画了个红圈。
先做前期调查。我回到资料堆积如山的办公桌前,与衫本纯子分头上网查资料、去资料室寻找陈年报刊、调取当年的新闻影像。我们只是初步整理了一些相关信息,便有了出乎意料的发现。
发生“横山由佳梨诱拐事件”的六年前,群马县邻县栃木县的足利市也发生过一起弹珠游戏厅女童诱拐案——一九九〇年五月的“松田真实诱拐事件”,也称“足利事件”。
四岁的小真实跟着父母来到弹珠游戏厅,随后下落不明,第二天,人们在附近的渡良濑川岸边发现了她的尸体。小真实遇害时与由佳梨同岁。
足利市在哪儿呢?我将一份颇有年头的关东地图册翻开。
群马县与栃木县虽然行政归属不同,但这两起案件的发生地太田市与足利市紧挨着,开车或者搭电车就可轻松来回。两个女孩失踪的地点,即两家弹珠游戏厅之间的直线距离,只有大概十公里,也就二十分钟车程。
这是个巧合吗?
继续调查,我发现足利市发生过不止一起类似案件。在“足利事件”案发六年前,还有一起女童失踪后被害的案件——一九八四年十一月的“长谷部有美事件”。
五岁的小有美也在弹珠游戏厅失踪。一年零四个月后,人们在市内的某块农田里发现了她的尸体。
我按照时间顺序,整理出以下信息:
一九八四年 栃木县足利市 长谷部有美 遇害
一九九〇年 栃木县足利市 松田真实 遇害
一九九六年 群马县太田市 横山由佳梨 失踪
这三起案件比较集中地发生在一个范围不大的地域内,被害人都是年幼的女孩。
为何诱拐地点都是弹珠游戏厅?我把时间范围锁定在这三起案件发生的十二年间——一九八四至一九九六年,翻遍了当时的报纸,也问遍了日本的警察局,再也找不到其他类似案件。
我扭头问坐在隔壁噼里啪啦敲电脑的编辑齐藤弘江:“你听说过栃木县的弹珠游戏厅诱拐案吗?”
齐藤是栃木人,他应该对当地的案件有些印象。果然他答道:“当然知道啦。小时候爷爷反复告诫我,不许靠近弹珠游戏厅,里面有拐骗小孩的坏人!”
看来栃木县的人都知道。
如果跳出“弹珠游戏厅”的限制,这个地区的其他地方也发生过诱拐并杀害女童的案件:一九七九年八月,足利市内,一个五岁女孩在自家附近的神社失踪,这是“福岛万弥事件”;一九八七年九月,群马县尾岛町(今太田市),八岁的大泽朋子在公园里失踪。这两个女孩的尸体后来都在河边被发现。
五人中有三人被抛尸在河边?
我翻开地图册中太田市那页,找到大泽朋子失踪的公园与横山由佳梨失踪的弹珠游戏厅,用手指大概一量,两处的直线距离不过五公里。
太近了。
地图册一会儿被我翻到太田市那页,一会儿又翻回足利市,实在麻烦。于是我出去买了两张地图,铺在工作台上一看,发现这两个城市所在的两县县界竟如里亚斯型海岸般曲折复杂。
衫本纯子沿着县界将两个县的地图剪了下来,再用胶带粘在一起,制成了一张巨大的拼接地图。我们在已经明确的诱拐地及尸体发现地做上标记,发现这些标记集中在这张地图的中心位置,也就是县界附近。
一九七九年 栃木县足利市 福岛万弥 五岁 遇害
一九八四年 栃木县足利市 长谷部有美 五岁 遇害
一九八七年 群马县尾岛町 大泽朋子 八岁 遇害
一九九〇年 栃木县足利市 松田真实 四岁 遇害
一九九六年 群马县太田市 横山由佳梨 四岁 失踪
十七年间,在栃木与群马的县界附近方圆十公里的区域内,发生了五起女童被害案,每隔三到六年就会发生一起。我长期进行各类案件的采访和报道,却从未见过这样集中的案发区域。
我将这些案件的共同点罗列出来,它们几乎指向同样的“作案手法”。
• 作案对象都是女童。
• 其中三起案件发生在弹珠游戏厅。
• 其中三起案件的被害人尸体都在河边被发现。
• 案件几乎发生在周末等节假日。
• 案发现场无人目击到哭泣的女童。
一个想法在我脑中逐渐清晰——这是同一个人五次诱拐并杀害女童的重复性犯罪吗?或许可以称之为“北关东连环杀童案”。
这样的事有可能发生吗?真的会是警方没有承认、媒体也没有报道的连环重案?有没有模仿作案的可能?可如果是模仿作案,为何要选距离这么近的地点?太多疑惑尚待解答。还不能轻易下判断。
我将调查范围扩大到栃木、群马、埼玉一带,果然又发现了三起未侦破的类似案件,分别发生在日光、今市、桐生。经过深入研究,我最终认定这八起案件共同点太少,区域与年代的跨度也太大。
还是决定聚焦之前列出的五起案件。
我调出台里保存的相关新闻影像:案发的弹珠游戏厅、在游戏厅周围侦查的警察、航拍的尸体发现地、河岸边随风摇曳的芦苇、波光粼粼的河面……从我眼前一一掠过。接着是这五名女童的照片——我目不转睛地注视着这五张可爱的脸。
脸庞圆润、眼神羞怯的福岛万弥。
身穿幼儿园园服、露出两条黄色书包肩带的长谷部有美。
站在杜鹃花丛前的大泽朋子。
一头黑发、戴着红色运动帽的松田真实。
身穿条纹上衣、梳着两条辫子、冲镜头微笑的横山由佳梨。
笑眼弯弯,传达着对摄影者的信任。这五名天真无邪的圆脸女童,难道只是因为生活在这个区域,就必须承受从此失踪,甚至死去的命运吗?
我盯着那张拼接地图上的县界,想到了另一个问题。
足利市的三起案件归栃木县警方侦办。
太田市的两起案件归群马县警方侦办。
这条县界有没有可能成了警方办案的障碍,导致两边警方的线索与侦查中断?理论上,各县警方可以信息共享,可实际上,邻县的警方之间通常关系交恶——遇上吃力不讨好的案件,两边警方就相互推诿,能轻松破案的就你争我抢。
某警察局的侦查员曾有过这样的抱怨:“住在我们辖区的一个女人失踪了,考虑到有被害的可能,我们出警了。几天后,她的尸体在隔壁县被发现。隔壁县的警方说,这是他们的案子,让我们不用过去了。这个案子对他们来说只是个抛尸的问题,所以那边就随便查了查。”
在一个交通便利、人来人往的生活圈内,警方居然有“这边”与“那边”之分。这五起案件就发生在如此复杂的地方。
跨越县界就导致线索中断、侦查中止,实在令人头疼。日本警察厅针对这一弊病制定了《跨区域重要案件特别侦查纲要》。我采访过的几大案件都遵循了这份纲要,例如绑架食品公司社长并往巧克力中投毒的“格力高·森永事件”;以及袭警夺枪、接连抢劫射杀他人,令全日本陷入恐慌的“胜田清孝连环杀人事件”。
一九八九年十月,我跟进了一起发生在埼玉县与东京都的连环杀童案,这起案件被命名为“警察厅跨区域侦查重要指定事件第一一七号”。
警察带嫌疑人去指认现场那天,天气非常恶劣,狂风暴雨。我在现场等候,嫌疑人迟迟没有出现。我带的尼康F4相机是装电池的,早已泡水不能用了,只好指望另一台全机械F2相机。
被警车带到暴雨现场的嫌疑人叫宫崎勤。他杀害了四名四岁到七岁的女童,不仅毁坏尸体,还将被害人的遗骨丢弃到她们各自的家门口,手段非常残忍。作案后宫崎发现警方并未注意到他,便以“今田勇子”的假名给媒体寄了一封犯罪声明。他不仅夺走了无辜女童的性命,还往家属伤口上撒盐,真是卑劣至极。
他出现时被一群刑警围在中央,头上蒙着一件外套,完全看不到脸。他走了几步便停住,伸手指了指地面,那应该就是抛尸的地点。
警方用行动告诉在场的每一个人:基于人权,不能公开嫌疑人的脸。我看着取景框,不由得怒上心头。这世上对人权最大的侵犯,就是杀人!我克制着自己才没把那台坏掉的相机砸到那个恶棍脸上。
“宫崎事件”的四个诱拐地点分别是埼玉县入间市、饭能市、川越市以及东京都江东区,十分分散。宫崎驾车四处流窜,若将这四个地点囊括进一个圆圈内,半径可达二十五公里。
四起案件发生在一九八八年八月至一九八九年六月之间,前后共十个月。警察厅是在一九八九年九月一日将其列为跨区域侦查重要案件的。可事实上,在这之前的七月宫崎已经因为其他案件被捕——在东京都八王子市猥亵一名女童时被其父亲扭送到警察局。嫌疑人已经进了警察局,那么所谓的“跨区域侦查重要指定”是怎么回事?难道并非为了逮捕凶手,而是为了公平立案,维系各个警察局之间的关系?
与这起“警察厅跨区域侦查重要指定事件第一一七号”相比,在方圆十公里内多次案发的北关东案看来像是同一个人连环作案。
只是,这个假设有个致命的缺陷——这五起案件中,有一起的“凶手”已经被捕,案子已经“侦破”。
之前提到的“足利事件”中,把小真实从弹珠游戏厅带走并杀害,被栃木县警方逮捕的人,就是菅家利和。被捕时,菅家四十五岁,是幼儿园校车司机。
将他定罪的决定性因素是“自供”与“DNA型鉴定”。
那是日本法院首次在判决中将DNA型鉴定视作证据,这让菅家的有罪判决板上钉钉,他被当庭宣判无期徒刑。打开当年的报刊,还能轻松找到《科学侦查的结果》《“1000人中仅有1.2人重复”的DNA型鉴定》等警方自夸的评论文章。
若我的假设成立,上述“事实”将会被推翻。媒体必然哑口无言。
足利市发生的三起案件——“足利事件”“福岛万弥事件”“长谷部有美事件”是被当作连环案件来侦办的。对菅家的调查也沿着这个方向严格进行。可是,“足利事件”之外的两起案件最终都以“不起诉”的结果莫名其妙地结案了。对媒体来说,连环案件中其中一起的凶手被逮捕、起诉、判刑,他们对其他案件的关心程度便会骤然降低,公众也会产生连环案件已经侦破的错觉。
可是,在“连环案件破案”之后,为何还会发生太田市的“横山由佳梨事件”?这就是我明知连环案件的凶手已经抓到却依然坚持调查的原因。即便“足利事件”是被最高法院驳回上诉而定罪的,我依然抱着解开疑惑的决心,伏案埋首于海量的资料中。
菅家在狱中一直坚称这是一起冤案,可是并未被采信——总有受刑者声称自己蒙受冤屈、遭到错判。菅家原本就是自供,还有科学警察研究所(以下简称“科警研”)的DNA型鉴定当作物证。作为日本科学侦查的最高机关,科警研的DNA型鉴定怎么可能出错呢?鉴定的精确度已达到“1000人中仅有1.2人重复”,被鉴定结果锁定的人又亲口招供了——菅家必是真凶无疑。
日本刑事案件的定罪率高达百分之九十九点八,冤假错案几乎不存在。况且这次的证据是自供与DNA型鉴定。什么连环案,都是我的妄想。我非常清楚,对于记者而言,这种假设是万万碰不得的雷区。
我对自己说:停下,赶紧停下!再纠缠这种危险的案件,别说撼动日本,自己的饭碗都可能不保。我将拼接地图叠起来,啪地扔回桌上,关掉电脑。回家前不如先去高架桥下的烧烤店喝点啤酒吧,店门口的红灯笼在召唤着我。我站起身来背对着桌子。
下一瞬间,我脑海中浮现出了那几个孩子的脸……
真的要放弃了吗?菅家被捕后发生的“横山由佳梨事件”凶手真的另有其人,只是作案手法相似吗?我又不自觉地转身面对办公桌,扫视着桌面,视线最终落在刚刚扔下的地图上。心情说不出来地糟糕,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越深入调查这一连串案件,我越是有种“这里头有古怪”的感觉。我背着挎包,单手将那份折起来的地图轻轻地打开。五个圆形标记集中在地图中央,只有一个已经“破案”,十分怪异。
我缓缓坐回桌前。
我把挎包取下,放在脚边,从上衣口袋中取出一支圆珠笔,下意识地按动着按钮。我坐在椅子上转圈,两手交叉抱住后脑勺,仰头望向天花板上刺目的白炽灯。
假设一下。仅仅是假设,万一——不,一百万分之一的可能,如果菅家是被冤枉的……
我对这五起案件的思路发生了巨变。
宛如奥赛罗棋的黑白逆转,如果将已经定罪的“足利事件”从黑面翻成白面,整个棋盘上的颜色便全是白色,这一连串案件就变成了“北关东连环杀童案”。而我必须直面以下事实:真凶依然逍遥法外。
五个小女孩接连失踪或丧命,凶手本该被处以死刑,现在却安然无恙。一无所知的人们每天在路上、超市、游戏厅与这个罪大恶极的凶手擦肩而过。那个看上去那么喜欢孩子、与小女娃娃漫不经心聊天的人居然是连环诱拐杀童案的真凶。假如,明天出现了第六个被害人……
不!绝不可以再出现这样的事。倘若我最后白忙一场,证明“足利事件”早已妥善解决,也是不错的结局。可如果意识到冤案的可能性却袖手旁观……我不敢往下想。
我的视线又移到堆积如山的资料上。我要继续从中寻找线索。
日复一日,我的调查范围不断扩大。
曾经有人告诉我:调查一百页资料,才能写出十页的报道;如果只调查十页,就只能写出一页的内容。我只能一点一点寻找线索——从报纸到资料里的起诉书、初始陈述书、判决书……连日在台里、图书馆、资料室埋首,案头的文件越堆越高,摇摇欲坠。我反复阅读菅家的供状,试图从中找出矛盾点;又对照案发地的地图搜集信息;有时也进行电话采访。与此同时,我开始学习DNA型鉴定的基础知识。
任何资料我都不轻易相信。警方与检方的调查书、初始陈述书都将被告描述成罪犯,媒体报道的内容几乎全来源于日本司法机关提供的信息,辩护律师撰写的材料则只是一味地辩护。
作为记者,我不为他人的利益去采访报道,只以事实为依据。自打从事这份职业以来,我便牢记:兼听则明。
调查到了第二周,我突然发现一件怪事。
当时房内夕阳西晒,我埋首纸堆,手里拿着一份薄薄的资料。这份资料不知为何始终萦绕在我心头,我曾经无数次拿起又放下。这次我突然看懂了它。
这是一个媒体和司法人都未曾留意的事实,分量轻到所有人都轻易地忽视了它。我找出与这份资料相关的其他资料,将它们装进一个黑色文件夹。文件不断增厚,我反复检查确认其中有无矛盾之处。
一个男人的身影逐渐浮现在我眼前,一个推论直击我的大脑。
次日,我将五名女童的照片打印出来,并排摆在桌上。
此次报道的宗旨是追踪未侦破的案件,可如果我追踪调查的是“已侦破的案件”,这能成为一个节目吗?《ACTION:撼动日本》要怎么办?
我叠好地图,拿起女孩们的照片。它们有着一股强大的力量,能把屡次想去烧烤店的我重新拉回座椅上。
我实在无法置之不理。
心中已有打算的我将这五张照片夹到记事本中,离开了办公桌。
一个记者,不去现场,不去采访,一味空想有什么用?
我要立刻出发。去现场。
[1]1969年11月成立,由日本报社、电视台等报道机构联合组成的独立组织,是日本记者交流、采访的重要活动场所。
[2]管辖日本东京都治安的警察部门,由日本警察厅直接监督管理。
[3]1998年,日本和歌山发生一起毒咖喱案,祭典中的咖喱被掺入砒霜,造成4人死亡,多人送医。
[4]1995年,日本东京都八王子市的一家超市发生枪击案,3名女店员被杀害;2000年,日本东京都世田谷区的宫泽干夫一家4口被灭门。
第二章
现场
从田中桥俯瞰的渡良濑川两岸
去现场,意味着和人见面。
我从“足利事件”的判决记录与调查书中找出案件相关人员的名字,列出了一份采访清单。其中,被害人家属、证人、被调查过的人、警察、律师等是我采访的重点。我打算竭尽所能找到他们,确认他们的可信度后深入访谈。做完前期准备,动身前往北关东时,已经是二〇〇七年的夏天了。
我想先去一个地方——海拔一百一十八米的织姬山。
这座小山位于东京都以北约七十公里的栃木县足利市。站在山顶,就可将古老的小城尽收眼底,渡良濑川穿城而过,波光粼粼。就在这片美景中,发生了三起残害女童的案件。在我的右手边是一个大工厂,属于群马县太田市。太田市也发生了两起类似案件。
案发地点都在两县交界处,微妙地间隔了若干年。这是一起连警察都不承认的连环案件。看来,接下来的采访不能用普通方法完成。
我去了一趟日本四〇七号国道,两县的交界处只立着一块写有县名的标识牌,经过车辆的车牌也是“栃木”“群马”混杂,这里来来往往去工作或购物的人们很少会意识到自己正跨过县界。而警方在办案时,县界却等同于国界,不可逾越。
我从四〇七号国道进入县道,朝足利市方向前行,脚下的道路沿着渡良濑川向前延伸。渡良濑川从群马县流入栃木县后,水面变得宽广开阔。河上略显古典的桁架桥十分抓人眼球,据说是“二战”前所建。河边公园绿意盎然,不少人在慢跑、踢足球、打棒球。我将视线从这片祥和安宁的景象中移开,望向河堤后方,那里有一家弹珠游戏厅,是小真实被带走的地方。人们在距离这家游戏厅大约四百米的沙洲上,发现了小真实的尸体。
日本电视台里还保留着当时凶手指认现场的新闻影像。摄像师用超远摄镜头捕捉到了菅家被带到岸边的身影。一群体格强壮的刑警围在菅家身边,身材矮小的他被人墙淹没了。他头上的帽子压得很低,戴着手铐,腰上绑着绳子,慢慢地走在枯萎的芦苇丛中。紧挨着他的一个刑警问了他句什么,可惜距离太远,收录不到声音。菅家配合地歪着脑袋思索了片刻,犹犹豫豫地指了指周围。
我走进那片沙洲。沉积的沙土上密密地长着比我还高的芦苇。太阳无情地炙烤着,我踩着芦苇根部,踏出一条路来……如今已经无法得知当年抛尸的确切位置了。
不知从何处传来野鸡的高声鸣叫。我吓了一跳,驻足细听,周遭却又只有潺潺的水流声。几棵麻栎树伫立在蓝天下,枝叶随风摇曳。
这个地方,连白天都如此寂静。
一个四岁女孩,就被抛尸于此。
不过十几年前的案子,采访起来却像在做历史调研。
案发时间是一九九〇年五月十二日,一个白昼渐长的初夏傍晚。河堤后两家弹珠游戏厅并排而立,厅前宽敞的停车场上,挂着群马和栃木车牌的汽车混杂停放在一起。
那天,小真实跟着下班的父亲进了弹珠游戏厅。父亲目不转睛地盯着游戏台,她就在店内和停车场独自玩耍。据说有个年轻的女店员看到了小真实。
这位女店员已经离开了足利,我经过多方走访才找到她。她已略显沧桑,听了我的问题后沉吟良久,仿佛打开了久远记忆的匣子,缓缓说道:“那个动作,是叫翻跟头吗?她翻跟头给我看。停车场的地还那么硬。我印象中,她是个活泼可爱的孩子。”
圆脸的小真实剪着娃娃头,穿着浅橘色运动衫和红色小短裙,脚上是一双红色凉鞋。她一点也不认生,笑吟吟地跟这位女店员说话。
女店员说她前一天也看到了小真实,看她独自玩耍,便特意叮嘱了几句:“你不可以跟着陌生的叔叔走掉哦。哪怕他说要给你冰激凌啊糖果啊,也不可以跟他走哦。”
小真实当时欢快地回答:“好,我不会走的。”
案发当天,还有其他人看到小真实。
日本电视台在新闻报道中采访到了另一位女性,是停车场边一家小型游戏币兑换所的工作人员。她回忆道,当天小真实在寻找一只前一天一起玩耍的野猫。采访中也拍到了这只褐色的小肥猫,它在镜头前乖巧地端坐着。那天小真实找到这只猫了吗?我陷入沉思。我想找到这位女士,遗憾的是,她已经去世。我感受到了岁月的沉重。
游戏币兑换所隔壁有一户人家,我前去向屋主打听消息,果不其然,对方说在案发当天见过小真实。“我家养了好几只柴犬,当时正好生了一窝小狗,附近的孩子常跑来看。我担心孩子们进来会发生危险,便站在门口提醒他们。当时,我就站在那里。”屋主指了指大门。
当时是傍晚六点三十分左右。在那之后,小真实就下落不明了。
小真实的父亲发觉异样时,是七点左右。他开始高呼女儿的名字到处寻找,找遍了游戏厅和停车场,也去了街对面的渡良濑川堤坝,可是一无所获。母亲接到电话后火速赶来,但四处寻遍,仍然不见小真实的踪影。最后他们去了附近的足利警察局求助。
警方火速出动,栃木县警察局也派出侦查员陆续赶到现场,一位侦查队长一见到小真实的父亲就冲他咆哮:“你为什么要把孩子带到弹珠游戏厅?!”
这位队长估计还记着六年前的“长谷部有美事件”以及十一年前的“福岛万弥事件”。眼下发生了第三起类似案件,他内心十分焦躁。
直至深夜,小真实依然杳无踪迹。众人继续在住宅区、工地、河边搜寻。在一筹莫展中,一天过去了。
最终,令人悲痛的事发生了。
翌日上午十点多,警察在河边的沙洲中发现了面目全非的小真实。她赤身横躺在芦苇丛中,死因是被勒住脖子造成的窒息。凶手已经逃走。县警察局将失踪侦查更改为诱拐杀人案侦查,在足利警察局内设置了侦查本部。
足利警察局已经有两起未侦破案件,如今又新添了一起。这完全是异常事态。
侦查员在河里发现了小真实的衣物,裙子、运动衫、短袖衬衣被揉成一团。短袖衬衣上附着着凶手的精液、体毛以及唾液。从这个关键物证,警察得知凶手是B型血。
这是一个熟知当地地形、时常出入弹珠游戏厅的B型血男人,是个萝莉控……侦查本部绘出凶手模拟画像,开始在足利市全面排查。
可是,侦查工作进展缓慢。
连环案件不见侦破,家长们开始担心同类案件再次发生,恐惧情绪在蔓延,对警察的批判也愈演愈烈——“已经第三个孩子遇害了,还没抓住凶手吗?”这类案件不同于仇杀,多属于偶发,侦查工作无法从被害人的人际关系入手,这是侦查工作停滞不前的原因之一。长期的排查也让不少市民背上嫌疑。
足利市的商业街上,一位中年店主低声对我说:“当时刑警们到处打听情况,三个案子一个都没侦破,他们很拼命。他们来了这里很多次,打开一盒香烟让我抽,我刚抽一口,他们就把那根香烟带回去了。这是在用唾液查血型呢。大家怕拒绝抽烟会惹上嫌疑,都乖乖照做……”
仅仅因为是B型血便受到警方怀疑的人们往往暴跳如雷。警民关系十分紧张。
连续三起案件未侦破,警察厅不可能坐视不理。刑事局侦查一科科长山本博一造访了侦查本部。随后,刑事局长也视察了现场,鼓励县警察局的侦查队长。案发三个月后,山本博一“空降”栃木县警察局,出任本部部长,坐镇侦查前线指挥工作。据说山本是推动当年“一一七号”即“宫崎事件”破案的关键人物。当时的报纸还刊登了他的言论:“十年间,三个本该有大好未来的孩子接连丧命,此案事关日本警察的名誉,必须重点侦办。”(《朝日新闻》九月六日)
警察厅的焦虑真切可感,作为上级机关下达这样的指示,更令现场办案的地方警察压力巨大。
我找到了当时的一位侦查队长,案发后他在最前线指挥侦查工作。站在他家门前按响门铃后,一个六十岁左右的男人走了出来。
我递上名片,直奔主题。“我想问问您‘足利事件’的事……”
“我早都不记得了。为什么你现在还来问这个?”
我简单向他说明,因为服刑中的菅家提出了再审申请。
他已经退休了。当时作为侦查队长之一,上头要求彻查案件,令他处境艰难。他一脸厌烦地开口说道:“我当上刑警后,办的都是大案子,可是警察厅的那拨人每次开会都指着我的鼻子骂,说什么‘这三起案件什么时候才能破’,那场景我一辈子都忘不掉。”
警察厅告诉他们,这三起案子不侦破,破了其他案子也不管用,当时的警视厅已经逮捕了宫崎勤,栃木县警察局如置炭火之上。
当我提及菅家,这位侦查队长颇为自信。“抓捕前我就认定他是凶手。大家不都认为三起案子是一个人干的吗?”
我问他案发当日是否有目击者在案发地附近看见菅家。
“没有,一个都找不到。我们在那一带仔细盘查过,就是找不到目击者。原因嘛,想来是菅家个子太小,太不引人注意了。”
我又拜访了其他几位侦查队长。
“上头的指令很简单,就是无论如何都要把凶手抓捕归案。我们认真地侦查了,从调查过去的犯罪记录起,把所有能做的都做了,竭尽全力。可嫌疑人总是锁定了又被排除。一个住在本市、B型血、疑似萝莉控的男人。B型血的人实在太多,我们逐一排查。大家都有不在场证明,行为怪异的人也都被排除了……最后只剩下他。”
那个人就是菅家。
为何会注意到菅家呢?他回答,是由于一个警察的走访调查。“我们有个非常优秀的警察,就是他打探出来的。真不得了,一个隐蔽的出租屋里堆满了萝莉控影片啊!”
那里住着一个只在周末才会回来的可疑男人。一得知这个消息,附近巡查岗亭的警察就去走访这户人家。一进屋就看到了电视、录像机和大量成人录像带。
在巡查警察看来,这是个生活作风可疑的男人,他立即向侦查本部报告了情况。这个小小的出租屋变成了“隐蔽住所”。菅家接受了讯问,他的血型正是B型。
“还有,凶手不是对孩子那个吗?那男的就是幼儿园的校车司机啊。”
能接触到儿童的幼儿园校车司机,这个职业更加可疑。侦查员开始暗中跟踪菅家。
“虽然他时不时出入弹珠游戏厅,但并没有显示出犯罪意图,例如跟女童搭讪之类……”
菅家没有任何犯罪前科,规矩得连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都没有。
刑警前往菅家任职的幼儿园调查。幼儿园的经营者听说菅家成了杀害女童的嫌疑人,立刻解雇了他。失业的菅家只得依靠存款度日。
侦查陷入僵局。可是,大家无论如何都无法放弃这“最后一人”。为了获取线索,侦查员从垃圾堆捡回了菅家扔掉的超市购物袋,里面的垃圾成了菅家被捕的导火索。
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一日清晨,案发一年半后。
三个侦查员进入菅家的出租屋将他带走,在足利警察局的审讯室中对他严厉审问。
面对菅家的坚决否认,刑警说:“如今可是科学侦查的时代了。”
刑警捡回的垃圾袋中有空咖啡罐、香烟盒、烟蒂、纸巾等物。警方从中得到菅家的精液,实施了DNA型鉴定。鉴定结果显示,菅家与凶手的DNA型一致。
实际上,菅家被带走之前,早报就在醒目位置刊登出了相关报道:《现场残留物、DNA型鉴定一致》《近距离审问重要嫌疑人》《原校车司机今日接受审问》《本市原校车司机(四十五岁)》。这些报道,让侦查本部别无选择,只能带走菅家。若是真凶另有其人,读了报也望风而逃了。事态为何发展至此,当时的侦查队长苦笑着对我说:“我们可什么都没透露。上头要求我们不许对任何人提起。可那天早上新闻报道已经铺天盖地了。泄露消息的估计是警察厅。”
足利警察局前聚集了大量媒体记者与闻讯赶来的居民,他们都在等待凶手落网的消息。这股压力将整个警察局包围,也悉数压在了二楼审讯室中那个四十五岁男人的身上——还没出结果吗?连环杀人凶手还没招供吗?
十三个小时过去了,晚上十点左右,菅家招供了。
在刑警的逼问下,他承认杀害了小真实。这天深夜,一纸逮捕令出现在他面前。
菅家的供述内容如下:
在弹珠游戏厅玩到傍晚七点左右,菅家出门去停车场的游戏币兑换所换钱,准备骑车回出租屋,这时他发现了独自在停车场角落玩耍的小真实。他靠近小真实,看见她坐在地上画画,便问她:“想坐自行车吗?”小真实回答:“想!”于是他让小真实坐到了自行车后座上。
两人朝渡良濑川堤坝的方向骑去,上坡后,在堤坝上左转,进入通往河岸的坡道后开始下坡,之后穿过棒球场,往河流方向骑去。到了一个丁字路口,他们下了车。
菅家牵着小真实走入草丛,沿着河流走,不一会儿就到了水泥护岸边。他想要猥亵小真实,害怕她出声大叫,便掐死了她。事后他把尸体藏在了沙洲的芦苇丛中,骑车逃走,到超市买了点东西后回到出租屋。
自供与物证。
只要凑齐这两样证据,便可定罪。菅家被移送宇都宫地方检察厅,以杀人、猥亵、诱拐等罪名被起诉。
警方认为足利市发生的另外两起女童被杀案也是菅家所为,继续审讯菅家。最后,菅家承认这三起案子都是自己所为。
菅家被捕后的第二十一天,报纸上用醒目的大标题写着:《另两起杀童案也一并招供,凶手称“引起骚动可就不好了”》(《朝日新闻》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万弥事件”“有美事件”招供,杀童案全面告破》(《下野新闻》十二月二十二日)。
日本电视台存有当时刑事部长召开记者见面会的影像。
“警方消除了十二年来足利地区的社会不安定因素,值得庆幸。第三起案件发生后终于逮捕凶手,全要归功于警方的执着与努力。”
重大案件的侦破令警方如释重负。发现菅家的巡查警察等人被授予“警察厅长官奖”。巡查警察在报纸采访中说道:“我感觉像中了巨额彩票。之前提醒民众开车系好安全带时,对方跟我说,小真实被害的案件还没侦破,你现在还有心思做这些事吗?我听了十分难过。”(《朝日新闻》十二月五日)
本部部长山本博一向侦破案件有功的警察颁发了“本部长奖”。
一九九二年二月二十日,足利警察局的侦查本部解散。时任侦查队长在记者见面会上颇为自豪地发言道:“三起案件全面侦破,我要感谢栃木县的全体民众。十三年来坚持不懈的侦查工作终于取得成果,令人万分感慨。”
忐忑度日的居民们终于松了一口气。不久后的开庭审判会让真相大白天下。连杀三名女童的杀人犯理应受到死刑的惩罚。
可是,这个连环案却迎来了意外的结局。检方称“福岛万弥事件”与“长谷部有美事件”因证据不足,不予起诉。
到底怎么回事?
首先,物证一个都没有;其次,重要的自供也含糊不清、矛盾频出。当我就此事询问当时的侦查队长时,他表情凝重。“太难起诉了。站在警察的角度,我认为案件已经全面侦破,移送检方。可是,证据的问题……案发时间久远,要定罪实在太难了。”他十分遗憾地说。
果真如此吗?会不会真凶实际上还未抓捕归案?
我继续大胆提问:“除了他,你们有没有考虑过其他人的可能性?”
他连忙摆手否认。“不可能。锁定了他,侦查才有了进展。我们的工作是要逮捕一个人啊,那相当于侵害了那人的人权,自然要负起责任。当时收集了我们都认可的证据,符合刑事诉讼手续才逮捕的,凶手绝对是他。”
“就是说,你现在仍然相信这三起案子是菅家干的?”
他的表情变得僵硬起来,大声回答:“那是当然!”为了表示肯定,还重重地点了点头。
在菅家就是凶手这一点上,他深信不疑。我的推论开始动摇,并非慑于对方的身份或声势,而是因为他们的侦查工作严密且耗时长久。我则对侦查内容一无所知,很难不陷入怀疑。
我采访的量还远远不够。
要质疑这些专业人员的侦查工作,接下来就必须做一些越过他们的采访。
我向侦查队长致谢告别。
除了他,有没有考虑过其他人的可能性?我耳边又响起对方的回答:“不可能。锁定了他,侦查才有了进展。”
果真如此吗?
我脑海中浮现出那份黑色文件。
第三章
委托
四岁的松田真实
照片中的圆脸女童身穿红色上衣,头发乌黑,戴着一顶小红帽。她应该正在参加运动会,表情有些紧张。
在另一张照片中,她戴着一个报纸叠成的头盔,望向镜头的眼神满怀信任。旁边是一面鲤鱼旗,应该是在端午节[1]那天拍的。这张照片拍摄不久后,一九九〇年五月十二日,这个年仅四岁的大眼睛女孩永远失去了未来。
自从开始采访,我就无数次地端详这些照片。这是我与女孩的唯一交集。她是个怎样的孩子?说话声音什么样?喜欢什么游戏?我都不知道。我很想去采访她的亲人,却连他们住在哪里都不知道。
我在北关东的案发地待了一个月,忙于“足利事件”的同时,也不忘对另外两起菅家已经供认却不予起诉的案件展开调查。他明明供认了三起案子,为何只起诉了一起?我询问了当时的一位侦查员,他站在玄关低声回答:“唉,菅家太可怜了,三起案子都起诉的话,就得判死刑了……”可如果真的是他杀害了三个年幼的孩子,判处死刑不是罪有应得吗?侦查员没底气的语气令人生疑。
最初发生的案件是一九七九年的“福岛万弥事件”。当时,五岁的万弥在市内一个神社失踪。人们再次发现她已经是六天之后。在渡良濑川河岸搜查的警察发现芦苇丛中有只旧帆布背包,包口微开,露出一个孩子的脚踝。那就是福岛万弥。她只穿着内衣,无外伤,是窒息死亡。
我先去了福岛万弥失踪的八云神社。神社内立着一棵高大的银杏树,绿意盎然,十分幽静。当时的福岛家与神社比邻,但二十多年以后的今天,福岛家早已被拆,成了一个停车场。我不知道他们搬去了哪里。
我在周围到处打听,不一定有用,可这是唯一的办法。我走进一家餐馆,老板虽然不知道他们的新住址,却告诉我一个新的消息——小万弥的亲戚常来这里用餐。我找到了小万弥亲戚工作的地方,跟他见了面。
对方直截了当地拒绝了我:“万弥的家人已经不想再提这件事了。”我仍然恳求他转告万弥的父亲。后来万弥的父亲总算答应接受采访。我心里很清楚,事情已经过去太久,这次采访可能不会有什么收获。但为了不让这一丝微弱的线索中断,我还是做了万全的准备。
万弥的父亲福岛让依然清晰记得最后见到女儿的情景。
一九七九年八月三日中午,福岛先生从工作单位骑自行车回家吃饭,在八云神社看到了独自靠着围墙的万弥。神社内院一直是她的游乐场。万弥一见到父亲,立刻展露笑颜。福岛先生跟女儿说了会儿话。
“我跟她说:‘万弥,要吃饭喽!’说完我就进屋了。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她。万弥当时笑眯眯的。那时我要是把她带回家该多好啊。”福岛先生十分悔恨。
案发后的第十三年,有警察来联系他。“警察告诉我,一个叫菅家的男人被逮捕了,他招供了关于我家孩子的事情。那个年长的刑警对我说:‘太好了,抓到凶手了。’可之后到底发生了什么,再没有人告诉我。”
对家属置之不理的情况在日本刑事案件中一直很常见。
我问福岛先生如何看待足利市发生的三起杀童案。
“这么一个小地方,会对小女孩下手甚至杀害她们的人不可能有很多。怎么会有人毫无人性地做出这种事呢?”说完他深深叹了口气。
万弥的母亲已经亡故。
警察当时拿走了好几张万弥的照片,说用于办案,至今仍未归还。家里仅存的一张照片上,眼神有些落寞的万弥有张圆圆的脸,与父亲长得很像。
“她笑起来很可爱,是个很活泼的孩子。”福岛先生有些失神地说。
“福岛万弥事件”发生后的第五年,即一九八四年,五岁的长谷部有美在被家人带去的弹珠游戏厅里失踪了。那天下午五点之前,母亲还见到有美在游戏厅门口玩耍,之后便下落不明。现场既无目击者,也无人听见哭喊声。一年零四个月后,有美在距离游戏厅两公里外的一块农田中被发现,彼时她已经成了一具白骨,死因不明。
小有美的父亲站在玄关看着我的名片,低头说道:“事到如今你还想问什么?我们当然不会忘记这事。听警察说,凶手抓到了。他们做得很好。我们虽然恨凶手,可带有美去游戏厅的是我们,我至今仍十分自责……”
发现有美遗体的那块农田的主人十分同情有美的遭遇,在田间种了桃树,每年春天,桃树总会开出艳丽的粉色花朵。
菅家在审讯时供认了万弥与有美的案件,之后却翻供了。两起案件最终不予起诉。
然而,当时警方召开的记者见面会与媒体报道却深深影响了民众的判断。我在足利市街头采访时,发现大多数人都相信这三起案件已经全面侦破,甚至部分家属也深信不疑。
唯一被起诉的“足利事件”是如何审判的呢?
一九九二年二月,宇都宫地方法院进行初次公审,菅家承认全部起诉内容。同年十二月的第六次公审,他却推翻了之前的供述。“审讯的刑警实在太可怕了,我就说了谎。”面对菅家在公审中的一百八十度大转变,他的辩护律师都乱了阵脚。
到了这个阶段,自供加物证的双重证据保障已失其一,可是供述调查报告并不容易推翻,连辩护律师都质疑菅家的否认是为了寻求减刑。翌年一月的第七次公审中,辩护律师提交了一份菅家再次承认供述内容的上申书。
我一向认为“上申书”这类定义不明的文件不可取。明明没什么法律依据,大家却认为它是“自己主动向上级机关提交的证明”,仿佛在告诉大家:“无人逼迫,我是主动说明情况的,这就是证据。”
可是,提交了上申书的菅家在六月的第十次公审中再次否认了供述。
即便如此,侦查人员坚信不疑的物证——DNA型鉴定——仍然是难以攻克的高墙。
“DNA型鉴定”到底是什么?坦白说,此前我也一窍不通。当听到警察说,“通过DNA鉴定,凶手在现场残留的血迹与嫌疑人一致……”,我就会认为“嫌疑人一定是凶手”,对“DNA鉴定一致=凶手”的公式深信不疑。
其实,这种认识大错特错。
请大家注意,我在上文提到的是“DNA鉴定”,而非本书一开始便多次出现的“DNA型鉴定”。加上“型”字是有意义的。因为这种鉴定形式就像血型鉴定,以型号分类,即按DNA型将人们分组,再进行识别。
如果一个人的DNA型与凶手相同,只能说明他有可能是凶手,因为其他人也有可能是同一型号,不能断言“他就是凶手”。大家总以为DNA型是侦查工作的直接证据,实际上并非如此。与血型相比,DNA型的种类更多,型号一致无法指认凶手,但只要当中有一点差别,就是证明清白的关键。也就是说,DNA型鉴定结果只能作为无罪而非定罪的证据。
另外,“DNA几乎一致”这样的报道本身就是错误的。最终结果只能是一致或不一致。
我拜访了大学教授、DNA型鉴定专家以及熟知相关知识的律师,查阅了艰涩难懂的专业书籍,才终于厘清了“足利事件”DNA型鉴定的前因后果。
“足利事件”的DNA型鉴定是在案发的第二年,即一九九一年实施的。
凶手的样本是前面提到的被害人衣服上附着的精液,对照样本是菅家丢弃的纸巾上的精液。
县警察局将这两个样本交给警察厅的附属机构科警研进行鉴定(顺便说明一下,另一机构科学搜查研究所,即“科搜研”,则是日本各都道府县警察局的附属机构)。当时被调到栃木县警察局担任本部部长的山本博一,在“一一七号”事件中,就是通过DNA型鉴定确认被害人身份的,因此他非常信任科警研的DNA型鉴定。
科警研在“足利事件”中采用的DNA型鉴定方法是“MCT118法”。这是科警研自主引进的方法,如今已不再使用。我择其要点简略说明此法。
人体细胞中有个细胞核,内部存在DNA。DNA遗传自父母,由碱基构成,碱基的排列结构因人而异。通过查明该结构重复的次数,便可完成个人识别,这项技术就是DNA型鉴定。而要实施鉴定,用普通的显微镜是办不到的。为了观察DNA,科警研使用了电泳装置。这个装置中最关键的是被两块玻璃夹着的果冻状物质,即聚丙烯酰胺凝胶(Polyacrylamide Gel),简称“凝胶”。
鉴定时,先从血液等人体样本中提取DNA。但提取的量不足以用来鉴定,需要通过“PCR增幅”技术让目标DNA数量增加,再用吸管将增量的DNA滴在凝胶上。
凝胶内部有极小的孔洞,一旦通电,DNA就会因其特性被正极吸引,在凝胶中缓慢移动,这个过程叫“电泳”。一断电,泳动便会停止。
由于DNA结构重复的次数不同,进行电泳的DNA前进的距离也相应有变。DNA分子越大越难移动,越小就能够穿过凝胶孔洞移动得越远。可是,DNA并无颜色,我们无法观察到电泳结果,因此还需要将凝胶染色。在紫外线照射下,与染料结合的DNA会发出荧光,DNA聚集的位置便清晰可见,形成“条带”。根据条带的不同位置,便可判定DNA的型号。
科警研将实验后的凝胶存照用作证据。根据他们的说法,MCT118法的DNA型在当时有三百二十五种。以往通过ABO与Lewis等血型系统进行的血型鉴定,重复率是三十分之一,与之相比,MCT118法的精确度有了飞跃式的提高。
而在“足利事件”中,鉴定结果显示,凶手与菅家的DNA型都是“16-26”,血型同为B型。DNA型与血型都吻合,达到了“1000人中仅有1.2人重复”的精确度。
鉴定结果的照片我也看了,不过看的不是原版,而是经过多次影印、图像已经非常模糊的黑白照片。照片上用红笔圈注的方框,应该是为了强调关键的条带位置。
科警研将凶手的DNA与菅家的DNA同时进行电泳,菅家的条带比较清晰,凶手的条带颜色较浅,看不太清。如果凶手与菅家是同一人,DNA在凝胶中泳动的距离应当完全相同。可无论我怎么看,总觉得两者位置不一致。
DNA型鉴定成为棘手案件的定罪关键,在当时非常受关注。菅家被捕的第二天,报纸就刊登出相关报道。
[1]日本端午节是公历的5月5日。
《DNA鉴定成为王牌》——在此次“足利事件”中,DNA鉴定成为王牌证据,直接影响嫌疑人的锁定与逮捕,在日本犯罪鉴定史上可谓首创。(《每日新闻》十二月二日)
《“微观侦查”一年半》——“DNA侦查”从多达四千人的可疑人员名单中揪出了嫌疑人。(《读卖新闻》十二月二日)
《侦查革命:与“指纹”比肩的DNA鉴定》——只需些许血液,便可在基因上识别一个人,这便是DNA鉴定。它是划时代的技术,可谓“与指纹鉴定技术比肩的侦查革命”,警察厅评价其为“二十一世纪犯罪侦查工作的核心”。为在全国县警察局推广这一鉴定技术,警察厅决定从明年起,开展仪器配置与技术人员培养的工作。(《读卖新闻》十二月二日)
日本电视台也播报了类似的新闻。
负责此次鉴定的是科警研法医第二研究室的M室长、主任研究官S女士,以及根据美国的研究引入MCT118法的K技术官。警方给予了这项全新的侦查技术高度评价,媒体也盛赞不止。
一九九三年七月,久保真人审判长判处菅家无期徒刑。
法院认为科警研的DNA型鉴定是“由拥有专业知识、技术、经验的人员通过适当的方法进行的”,高度评价“MCT118法DNA型鉴定一致的结果是非常重要的间接事实”,决定对菅家从严定罪。
被告任由本能驱使,杀害毫无抵抗能力的女童,不仅猥亵其身体,还抛尸草丛,此行为可耻至极,必须从严问罪。
被告应当用一生去为年仅四岁零八个月便离世的松田真实忏悔,因此本庭决定判处被告无期徒刑。
这是一份不容辩驳的判决书。
坚持无罪的菅家提起上诉。从二审开始,熟知DNA型鉴定的佐藤博史律师负责辩护,成立辩护团,为证明菅家供述的可信度奔走。佐藤律师还对证据效力提出质疑,认为科警研研发时间尚短的DNA型鉴定方法存在问题。辩护团极力主张无罪,与高举DNA型鉴定盾牌的检方展开正面对决。自由撰稿人小林笃也曾为杂志撰文,质疑一审判决,随后就相关内容出书。在众多为警方与检方摇旗呐喊的媒体中,小林笃可谓孤军奋战。他对DNA型鉴定所做的详细调查,为我的采访工作提供了线索和参考。
“足利事件”的凝胶照片
右框是菅家的条带,左框是凶手的条带。鉴定结果是上部为26型、下部为16型。左右梯状条形物被称为“123bp Ladder Marker”,是决定样本DNA型的标尺。
然而,二审中菅家的无罪上诉仍被无视。
一九九六年五月,与一审一样,东京高等法院的高木俊夫审判长认同DNA型鉴定结果,驳回上诉。辩护团上诉至最高法院,于一九九七年提出申请,陈言“菅家与真凶的DNA型可能不一致,请求再次实施DNA型鉴定”。
二〇〇〇年七月十七日,最高法院以以下理由驳回该请求:“MCT118法DNA型鉴定在科学原理上是正确的,具体操作是由掌握相关技术的专业人员通过科学可信的方法进行的。”自此,“足利事件”成为日本首例承认DNA型鉴定具有证据效力的案件,“最高法院平成十二年七月十七日决定”成为日后MCT118法鉴定的判例。DNA型鉴定完全正确、不容置疑的“神话”在这一天诞生了。
菅家被判无期徒刑,关押在千叶监狱。
梳理了一遍案情始末之后,我心中仍旧疑云密布。
警方办案时明明认定这是连环案件,侦破的却只有其中一起。他们认为菅家是三起杀人案的凶手,可手中的物证只有DNA型。
菅家从家中被带走后,警察搜查了他的老家与出租屋。在当时的新闻影像中,可以看到许多纸箱被警方收走。那么多纸箱中,难道没有别的物证吗?
有人始终相信菅家是清白的,一直在支持他。她就是足利市的西卷丝子女士,一位普通的家庭主妇。她曾给菅家写信,鼓励他在法庭上主张无罪。西卷女士以前也是幼儿园校车司机,不相信同为校车司机的菅家会杀害可爱的孩子们,便给看守所寄信,与菅家见了面。我拜访了西卷女士。
“菅家是个老实人,你见过他就会知道。他是那种只要人家强硬地说点什么,就会不自主地配合对方的人。”西卷女士说完,叹了口气。
审判结束后,警方返还了菅家的扣押物品。如今它们沉睡在西卷女士在栃木县租借的一个仓库中。
我与采访团队决定一同前往仓库,彻查这些扣押物品。
团队中,负责摄像的是资深摄影师手塚昌人。过去几年,从北海道到冲绳,我与他搭档过不少案件的调查报道,也被许多居酒屋拉入黑名单。高举收音话筒、脖子上挂着混音器的是音效师滨口真寿。他向来表情严肃,如果没有头戴式耳机,大家会误以为他是个便衣警察。这辆满载器材与团队成员的商旅车由中林康志驾驶。过去三十年,他曾驾驶新闻报道车赶往无数个事件现场,与我在各种场合有过密切合作。据说,他可以把车开过比车身还窄的小路。最后还有衫本纯子,我们一起出发,展开调查。
寒风中,我们把车停在光线昏暗的仓库门口,大家扛着器材,踩着吱吱作响的楼梯上了二楼。
一个角落里,蓝色罩布盖着数十只破旧的纸箱。箱体上贴着发黄的纸条:“真实事件No. 〇”。估计是当时警方贴的,如今大都脱胶,被风吹起一角。封箱的胶带已经变得脆硬,我们噼里啪啦一通乱撕,打开了箱子。箱子里有菅家的上衣、裤子、运动鞋,还有录像带,一盒挨着一盒,密密地排在一起。我突然想起之前采访的那个侦查队长的话:“我们有个非常优秀的警察,就是他打探出来的。真不得了,一个隐蔽的出租屋里堆满了萝莉控影片啊!”
菅家被捕后,有报纸写道:
“嫌疑人菅家 四十五岁的萝莉控”“租住在‘周末的隐蔽住所’”“这个‘周末的隐蔽住所’里,到处是成人录像带与色情杂志,可以看出菅家的少女情结。”(《读卖新闻》十二月二日)
报道的消息来源可能是警方。据西卷女士所说,出租屋内有两百多卷录像带,其中也有正常的影片,如《寅次郎的故事》《夺宝奇兵》《座头市》。但警察没有理睬这些影片,查抄了一百三十三卷成人录像带。我们现在看到的每卷录像带都套着一个塑料袋,上面写着证物的编号。录像带的包装上印着年代久远的淫秽图像,画面上的外国女子或熟女冲着我们搔首弄姿。为方便记录,衫本纯子高声念出每一卷录像带的名字,手塚在一旁拍摄。“《排行前十的巨乳》《E罩杯说》《大胸的逆袭》《G罩杯飓风》《妹妹是荷兰奶牛》……”
我们把一百三十三卷录像带检查了一遍,发现全都是熟女系影片,没有一部萝莉题材。包装上明码标价,是市面上可轻易购得的商品。
当时有家录像店接受了采访,说菅家曾去店里租过录像带,一个留着松田圣子发型的可爱店员对着镜头说了一些话。我们找到了那家录像店。令人吃惊的是,已经过去十七年,站在柜台后面满面笑容接待我们的,还是当年的那个“圣子”。
她如今已经是店长。
“他经常来光顾,每周五都会来,所以我记得很清楚。”案发后就接受了警察讯问和媒体采访的她如今还清晰地记着当年的细节。菅家常借的是成人影片与黑社会影片。“成人影片嘛,就是现在流行的巨乳。黑社会影片就是东映公司拍的惩恶扬善的那种。你说萝莉控影片吗?警察也这么问过我。没有的,一部都没有。”她说,“这个客人总是笑眯眯的,来去匆匆。”
是否是萝莉控,是构成凶手画像的重要因素。
之后,我向当时的侦查队长提出疑问:“菅家真的是萝莉控吗?”这位前侦查队长笃定地说:“我们搜出了那种东西,萝莉控影片之类的。”我继续质疑:“我们也调查了,可是一部萝莉控影片都没有。”一听我这么说,他的表情显得有些僵硬,不再解释什么,只是强硬地说道:“他就是个萝莉控!”
我再三要求他提供证据,他不耐烦地说:“被害人都是幼儿园小孩啊!三个小女孩!他绝对是个萝莉控!”
他判断的根据与结论完全本末倒置了。
我又去了几趟渡良濑川的岸边,踏着沙洲上的沙砾,拨开芦苇四处走,来来回回走遍了每一处地方。菅家供述的杀人地点是水泥护岸,如今那里早被大小石块掩没。河流尽情流淌,仿佛要将真相一并带走。
为了找出案发现场,我决定实地测量。我手上有警察提交法院的现场勘测调查书中的图纸,可是现场范围太大,卷尺根本不够用。于是我在东京租了一个电子测量仪,扛着这个大家伙来到沙洲。
我请同事拿着反射棱镜与无线话机,站到上游那座橘色的田中桥和堤坝上,逐点反复测量。测量仪很精确,测量五百米内的距离误差值不过几厘米。
四个小时后,终于锁定了抛尸地点。
我将三脚架上的测量仪转了个方向,对准河的对岸,机器上显示出一个红色数值:二百零八米。观测器中显示的地点是河岸的一片芦苇丛。那是松田真实案发生的十一年前,福岛万弥的尸体被发现的地方。
此刻站在上游的田中桥看,两地位置尽收眼底:从群马县流经此处的渡良濑川上,有只白鹭展翅滑翔。两个女孩的尸体分别被丢弃在这条河的左岸和右岸,如此对称,隔河相望。
这是凶手有意为之吗?
我在小真实的抛尸地点敲进一根木桩作为标记,面向木桩,合掌祭拜。接着,我从口袋中掏出一只玩具小猫,轻轻地放到了木桩附近。前脚并拢、乖乖端坐的小猫仰着脑袋望着我。
后来,在一个月色朦胧的夜晚,我独自站在沙洲上。茂密的草木挡住了月光,脚下一片漆黑。我的眼睛好不容易适应了黑暗,却不是被石头接连绊倒,就是在湿滑的草坡上跌跤。我跌跌撞撞走到木桩处,耳边只听见芦苇在风中摇摆的声音。
有个四岁孩子在这里失去了生命。
每次一想到这儿,我就忍不住跑去现场。并非沉浸在伤感中,而是要去确认是否有所遗漏。案件发生在夜晚,我站在夜色里的现场,反复思考菅家的供述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
这是我查明真相的唯一方法。
那一晚我听着脚边草丛中微弱的虫鸣,在黑暗中向着木桩双手合十。
当天夜里,发生了一件事。
那晚我住在足利市的宾馆,大概太累了,睡得很沉。但我突然醒了,身体动不了,肩胛骨与脚踝仿佛跟床连在了一起,腹部和大腿再怎么使劲也无法动弹丝毫,脑袋也无法转动。这时,意识还算清晰的我突然察觉到什么。
床的周围有动静。
有好几个……小孩。
都是小女孩。
有笑声。
这几个小女孩在我床边蹦跳玩闹。
虽然很奇怪,可我居然不害怕,依然躺在床上,感受着她们的快乐。
就在这时,一个小女孩说话了:“喏,给你!”
她递给我一个盒子——之前明明无法动弹的我,不知为何已经坐在床沿,伸手接过了这个铁皮盒子。
“你把盒子打开,好吗?”
把小盒子放到我手上的圆脸小女孩歪着脑袋抬头看着我,乞求我打开它。
这好像是个装糖果或饼干的可爱铁皮盒子,不过不是普通的四方形,而是个房子,确切地说,外形上是个房子,盖子就是斜屋顶。房子通体金黄,还画着色彩斑斓的瓦片与门窗。
我在小女孩的乞求声中伸手要去揭开盖子,这才发现盖子边缘缠了一圈透明胶带,盒子还有点生锈了。
我摸索着找到胶带头,慢慢撕下它。胶带非常柔软,在我手中一点点展开,缓缓从盒子上剥落。我用指甲抠住盖子边缘,稍一使劲,打开了……
就在这时,我醒了。
我还好好地躺在宾馆的床上。一束阳光照在一旁的小圆桌上。我摇摇晃晃地起床,拉开窗帘,渡良濑川就在眼前闪着波光,一如往日。
我的手心满是汗水,手上还残留着铁皮盒子冰冷粗糙的触感,以及慢慢撕开胶带的感觉。
“你把盒子打开,好吗?”
一个稚嫩的声音在我耳边回响。那个孩子真的跟我说话了。
我真的听见了。
第四章
决断
渡良濑川的河边公园
这个梦令我非常震惊。梦里我从小女孩手中接过盒子后,突然有了前进的动力。
第二天,我将这个梦告诉了大家,与他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内心却开始有些懊恼。
最开始追踪这起案件,是因为我推测菅家被冤枉了。诚然,对前侦查队长等人的采访一度让我有所动摇,但随着采访的深入,我越发坚信自己的判断。
而这么久以来,我一直埋首于“足利事件”的采访调查,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直到昨天,梦里出现了好几个小女孩,从其中一人手中接过盒子时,我才意识到,我要追踪的是“北关东连环杀童案”,而不单单是“足利事件”。
藏在那个“铁皮房子”里的人不可能是菅家。我现在要做的,是去掀开那个“铁皮房子”的盖子,查明谁是凶手。要达到这个目的,就必须将菅家从整个“北关东连环杀童案”中排除。他被定罪后,其余四起案件就被束之高阁。只有证明他无罪,侦查机关才能重新启动对真凶的侦查工作。
或者,我应该听从梦里小女孩的建议,绕开侦查机关,亲自“打开盒子”,去寻找凶手。
我想到几个查验菅家自供可信度的方法。
首先是案情还原。
“足利事件”发生在五月十二日,当天的日落时间是下午六点三十六分。我们要在相同时间段内完成实验,尽可能地还原当时的情景。菅家供述自己用自行车载过小真实,这辆车后来与扣押物品一起交给了西卷丝子女士保管,我便从她那儿借来了这辆车。
那是一辆蓝色的小轮径自行车,有着白色的车座,两个圆形的车灯,这样的车型市面上已经很难找了。车身锈迹斑斑,车胎瘪了,车灯也不亮了,我只好先请人修理。
要骑这辆车的是衫本纯子,她身高一米五五,体重四十五公斤,体型正巧与菅家相同。我们又在自行车后座准备了一个与小真实体重相同的十八公斤重物,用橡皮带捆好。
晚上七点,也就是菅家供述的与小真实搭讪的时间,衫本纯子按下挂在胸前的秒表,骑车离开光线昏暗的游戏厅停车场。摄像机一路跟拍。
根据菅家供述的路径,衫本纯子使劲蹬着自行车,骑上了通往堤坝的斜坡。这时她突然大叫起来——斜坡上,后座的重物导致自行车前轻后重,前轮差点翘起,车把摇晃不定。如果没有亲自尝试,不可能知道还有这样的细节。
衫本纯子在堤坝上调转车头,开始下坡前往河边。菅家说,他在这里握住了手刹,被侦查本部认为是“秘密的暴露”——只有凶手可知的事实。可这是个非常陡的斜坡,握住手刹很有可能只是菅家的猜测。说是“秘密的暴露”并不严谨。
衫本纯子骑到了河边棒球场的后挡网位置,右拐,到丁字路的尽头后下了车,支起脚架。
据菅家交代,他牵着小真实走进芦苇丛中,在水泥护岸上将其杀害,移走了尸体。
衫本纯子抱着十八公斤的重物,将其从杀人现场运到了抛尸现场。满地的碎石让她好几次走掉了鞋,还不时被杂草绊倒。手塚手持摄像机倒退拍摄,也举步维艰。之前为了标识现场打下的那根木桩,事先被安装上了闪烁的小红灯,可芦苇茂密,我们仍旧找了半天才找到。衫本纯子为了赶上菅家供述的时间,在黑暗中全力从抛尸现场奔回自行车处,整个人快累虚脱了。
之后,菅家顺路去超市买了东西才回家。超市营业到晚上八点。他说自己购物大概用了十五分钟时间,换言之,我们必须在七点四十五分之前抵达超市。衫本纯子在夜路上拼命骑行,上了田中桥,过了渡良濑川,在街上狂冲,终于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超市。
站在明亮的超市里,我们的衣袖和裤腿上沾满了杂草,鞋子也很脏。菅家若真像他供述的那样行动,当时的样子想必跟我们现在差不多。
按停秒表,我们开始计算时间。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从菅家遇见小真实到抛尸,只有三十分钟。他得在这三十分钟内引诱小真实到沙洲,然后杀了她,其中还包括猥亵、搬运尸体、把衣物扔进河里等行为。虽然不能断言三十分钟内“无法完成犯罪”,但可以肯定的是,时间会非常紧张。
我们还做了另一个调查——核查购物小票。
一条五厘米宽的纸卷在我们手里一点点展开,那是超市购物小票的备份,白纸紫字,如今已经看不到打印这种小票的收银机了。
小票日期是一九九〇年五月十二日——案发当天。菅家招供后,警察检查了购物小票,查证他是否购物。菅家的辩护团同样对小票进行了查证。我们也必须亲眼证实。
当时店里有三台收银机。
一天营业下来,小票纸卷多达数十卷。我们一一展开,详细确认购物时间与商品明细。作案之后,鞋上带着泥、身上沾着草的菅家买了饭团、炸肉饼和罐装咖啡。据调查书所示,“罐装咖啡约一百九十克,一罐九十五日元。饭团包裹在莎纶透明包装纸中,一个一百日元左右”。
我们寻找匹配的购物记录,发现那段时间一千日元的购物记录只有六条,没有与菅家供述一致的记录。
警方当时也没能证实菅家的这段供述内容。
整件事很不合理——一个刚刚杀了人的男人,为何要匆匆赶到超市,特意花十五分钟买饭团和炸肉饼?辩护团详细调查小票备份后,指出在当天下午三点零二分有条大概一致的购物记录。这个时间比菅家供述的早了五个小时,或许这才是菅家真正的购物时间。辩护团将其作为无罪的证据,可二审时,法院认为被告的“供述相当含糊”,“当日的购物行为很难确定”,没有证据价值。
刑事案件的审判结果不是“有罪”就是“无罪”,而在此案中,不利于有罪判决的证据似乎都以某种理由被排除了。判决书写着被告的“供述相当含糊”,可又承认杀人的供述是准确的。这样的审判记录很难不让人疑窦丛生。
在“足利事件”的大量调查书中,有几张令人疑惑的画出自菅家之手:一幅线条笨拙的简笔画,画的像是一条草履虫,实际上是只鞋;一张画的是橡胶鞋底,画出了鞋底纹路,鞋头有透气的小孔,蓝白相间。画旁有一段菅家手写的说明:
平成元年在附近商店购买。
这是我杀害小真实时穿的运动鞋。
这会不会又是一件定义不明的东西?所谓的鞋印证据,为什么是简笔画?
查阅了其他的调查书后,一件事引起了我的注意。调查书中有警方在案发后绘制的抛尸现场图,图上标有①至⑨的数字序号。遗体头部位置是序号①和②,发现衣物的河边是序号③和④。其余数字星星点点地分布在沙洲上。
这些数字莫非是足迹的编号?
日本电视台于案发后拍摄了一组新闻,在影像中可以看到鉴定人员在现场浇注石膏,提取足迹。立在公园秋千附近的一块黑色方形数字板上,序号从㉕一直排到㊿,这意味着警方提取了大量的足迹。可是,最终图上仅保留了①至⑨。
为何会这样?
或许警方认为只有这九枚足迹是凶手的。尸体被发现的地方是芦苇丛,鲜有人踏足,获取凶手的足迹并不难。只要得到清晰的鞋印,便可以进一步锁定鞋子的款式和购买渠道。可如果警方已经调查到这个地步,为什么还要菅家画那张简笔画呢?
我们走访了足利市的鞋店,打听当时的情况。
有人告诉我们:“当时有两个刑警拿着鞋底样子的图,问店里是否卖这样的鞋。”另一家店里的人说:“警察手里有鞋子的照片,他们知道是什么样的鞋子,也知道鞋子的厂商。我店里没有,但量贩店里大概卖一千九百八十日元一双。”
我向当时的侦查队长问起过鞋底图的事:“当时现场有鞋印对吧?”
我紧盯着对方的眼睛,等了好久,他才回答道:“应该没提取到吧……”
“不是发现了好几处吗?”
“完全无法提取啊。有些地方还是水泥地。”
沙洲可不是水泥地。
“就在发现尸体的地方,抛尸现场图上标着①至⑨处鞋印。”
“那大概是……提取了吧。”对方眼神开始飘忽不定。
我直截了当地问道:“所以菅家的鞋并不符合对吧?”
他沉默了。
“你们应该知道凶手的鞋是什么样子,都拿着照片去鞋店打听了。”
“……对,我们知道。”
“菅家有那双鞋吗?”
“这个嘛……我已经记不得了……”对方开始躲避我的话题。
如果菅家有双同样的鞋,那就是个非常关键的证据,警方可以从鞋底的磨损程度等方面证明两者是否完全一致。可是入户搜查后,警方没找到那双鞋。我们翻遍了警方扣押的纸箱,也没找到和简笔画一致的鞋。
这太奇怪了。举个例子,虽然我知道我的鞋底是登山鞋专用的特殊硬胶鞋底,可突然让我凭空来画鞋底的图案,除非记忆力特别好,否则不看实物肯定画不出来。难道有人让菅家看着某些资料画出了鞋底?
我们继续追踪走访。
案情还原之后,我们开始查证目击证词。可疑的是,审判资料中没有目击证词。案发当天是周六,弹珠游戏厅里客人很多,傍晚的渡良濑川岸边应该也有不少人。然而,当时侦查员走访了周边街道、停车场、住宅,却没找到案发当天见过菅家的人。前侦查队长将原因简单归结为菅家“个子太小,太不引人注意”。
周六傍晚,我站在河堤边的公路上,注意到这条路的人流量、车流量都很大,车辆来回穿梭,行人很难横穿马路。案发当年渡良赖川上只有上游的那座田中桥,因此这条路经常堵车,很多时候甚至会堵到弹珠游戏厅门口。
我查看了当时的新闻影像,发现警方接连几天都在此处进行交通盘查。
一个摇摇晃晃骑着小轮径自行车的中年男人,一个身穿红裙、坐在后座上紧紧拽着骑车人衣服下摆的小女孩,特征如此明显的两个人在拥堵的马路上穿行,不可能没有一个目击者。
二审判决中,法院判定:“没有确切的目击者也不足为奇。”
果真如此吗?
有不少人依然清晰记得当年的事。这是足利市发生的第三起杀童案,女孩失踪后的翌日清晨,人们就发现了尸体。那段时间,市内警车穿行、警察到处盘问、警方与媒体的直升机在城市上空盘旋,大家都会不由自主地回想那天傍晚自己在干什么。尤其是男性,他们要找出自己的不在场证明。
我们采访了很多人,没有一个说自己看到疑似菅家的男子,乃至一个大人骑车载着一个小女孩的场景。
可是,有人目击到了其他重要场景,并在案发后向警察提供了目击证词。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证词凭空消失了,最终变成“该事件无目击者”。当时警方对其中两人的证词做了详细核查,给出了一份上百页的调查书。
其中一人就是住在渡良濑川堤坝附近、经营商店的吉田先生(化名)。案发当天,他从傍晚六点多便一直待在河边,在草坪那儿做高尔夫挥杆练习。
“我无意间抬头往堤坝方向看了一眼,见一个男人牵着一个小女孩走了下来。他们是从堤坝的斜坡上走下来的,两人手牵着手。”
牵着手走下来的男人与小女孩。不是骑自行车。地点也不是调查书中所写的菅家骑车下来的坡道。堤坝的一边有一段水泥台阶,台阶尽头是一片长草的斜坡,吉田先生说他们就是从那里走下来的。从那片斜坡一直往前走,会走到一个有秋千的公园;而堤坝另一边的上坡路一直延伸到弹珠游戏厅门口。换句话说,这两人从店里出来,一路步行到有秋千的公园,这个路径假设十分合理。
“那个男人并不年轻,但距离太远了,我看不清他的脸。孩子嘛,大概四岁的样子。他们俩去的地方后来不是发现了尸体吗,我就想,那个男的很可能就是凶手。”
吉田先生并不知道菅家的供述内容,一直以为被警方逮捕的人就是自己目击到的男人。我问他那个男人长什么样。吉田先生叹了口气说:“看上去很机灵,瘦瘦的。对了,感觉跟鲁邦三世[1]很像。”
一个很像鲁邦三世的男人。我脑海里立刻浮现出漫画中那个高高瘦瘦的角色形象。
这形象与菅家毫无相似之处。
突然我想起了些什么,从包中取出一样东西给吉田先生看。
吉田先生的反应令我信心大增。
当天目击到这个男人与小女孩的还有一位姓松本(化名)的家庭主妇。警察询问时,她答道:“那个小女孩大概四岁,身高一米左右,不胖不瘦,穿着条红裙子,上衣的颜色也很鲜艳。”
松本女士在学校做过美术老师,她根据印象画了一幅素描。这幅铅笔画成的黑白素描中,天空云朵低垂,左侧有一座延伸至远方的堤坝,中央是一大一小两个横穿草坪的身影。两人从画面左侧走向右侧。
大步前行的男人就是那个很像“鲁邦”的人,因为离得远,面目不清。他身边跟着一个穿裙子的小女孩。两人前行的方向,就是发现尸体的现场。
我看着素描上的“鲁邦”,脑海中浮现出一个女人手握铅笔快速作画的情景。她对这两人的印象到底有多深?她当时是否强烈地感觉到他们可能是凶手与被害人?我非常想见见这位女士,核实警方调查书里的目击信息,获取案发当天更多的细节。然而松本女士已经搬离足利市,住所不明,经过多方查找依然无法得知她的去向。
我目不转睛地盯着画中小女孩飞扬的裙角。
红色裙子……这个小女孩一定就是小真实。
傍晚六点半左右,有人在弹珠游戏厅附近最后一次看到小真实。之后,河边一个穿红裙子的小女孩被目击到。照此推断,“鲁邦”才是真凶。
县警察局也许这样考虑过,所以才有了那份针对吉田先生与松本女士的厚达一百多页的调查书。可是,这些材料没有作为检方证据被递交庭审。
我向当时的侦查队长提出这个疑问,他说:“不对。那些证词根本不可信。好多内容都是他们随口胡说的,根本靠不住。他们压根儿没记住人长什么样。那个男的说自己亲眼见过这两人,可他关于两人服装、发型的证词几次都有出入……”
我觉得不对劲,可是又没有反驳他的证据,只得作罢,空留“消失的证词”几个字在脑中徘徊。
我返回渡良濑川的岸边,站在吉田先生当时练习高尔夫的草坪上。水泥台阶下的斜坡杂草丛生,有被人踩踏过的痕迹。我想象着酷似鲁邦三世的男人牵着小女孩走下斜坡的场景。
我坐到堤坝上,俯视那个有秋千的公园,整理思路。眼前是一片开阔的草坪,到处可见仿佛会钻出鼹鼠的小土堆。一股久违的青草香扑鼻而来。
没有人看到“骑自行车的两个人”,却有人看到“步行的两个人”。一个主妇看到了在秋千附近走动的两个身影,留下了一张素描。如今秋千的座椅已经没了,只剩一个蓝色的秋千架。案发之后,鉴定人员在这一带用石膏提取了足迹……想到这里,我灵光一闪。
我立刻奔向车站,乘坐东武铁道的特急两毛号列车返回东京都,在车上拼命回想着某个影像里的画面。日本电视台保存的“足利事件”相关材料我都看过,在案发地周边询问的刑警、交通盘查的情况、现场的航拍、提取足迹的鉴定人员……但我好像在这些影像里错过了很重要的东西。
一回到台里,我直奔报道局,冲到存放录像带的柜子前快速翻找起来,终于找到一卷录像带。我将录像带放入播放机中,按下了播放键。
画面中出现的就是那个公园。那时已是案发数天后,禁止入内的黄色警示带在风中摇晃,秋千还在。警察手持警棍在巡逻。画面中出现了一个立式告示板,是专为寻找目击者而设的,上面有小真实的面部特写与她穿红裙子的照片。镜头顺着告示板上的文字慢慢下移,我握着遥控器,按下了暂停键。那块告示板上写着:“小真实曾经从这里走过,有印象者请与我们联系。”
这说明,栃木县警察局有一段时间的确认为松本女士看见的红裙女孩是小真实。录像带外壳上标记的采访日期是吉田先生与松本女士向警方提供证词的几天之后,也就是说,根据他们的证词,警方做出了红裙女孩是小真实的推断。然而,被逮捕的菅家居然供述自己骑车载着小真实,从那一刻起,“步行”的目击证词就变得碍事了。
我已经收集了足够多的材料来质疑“足利事件”。但关于菅家是否清白,我还是无法十分确定。根据我的推论,菅家不可能是凶手,可若他果真清白,当初为何要认罪?难道他在审讯中连一天都撑不下去?我记得供述调查书中有这么一句话:“去年五月十二日我确实杀害了小真实……”调查书末尾还有一个苍劲有力的签名:警察本部刑事部侦查一科H警部。旁边还盖了印章。
“确实杀害了”……
这句话仿佛在我心上扎了一刀。
虽然我认为菅家不可能是凶手,但菅家的确供述过自己杀了人。他如今在上诉中主张无罪,可万一他是个摇摆不定、充满妄想、自相矛盾的人呢?我贸然做一个本来难度就很高的冤案报道,是不是太草率了?
报道冤假错案的记者和媒体本就少,更没有记者会去追踪一个已经尘埃落定的判决。这样的调查一旦开始,就意味着要跟逮捕嫌疑人的警察、起诉的检察官、判刑的法院对抗。
这类案件的采访调查也极其艰难。采访逮捕方和起诉方,得到的回答都是套话——“没错,他就是凶手。”“我们对侦查非常有信心。”采访被逮捕方更是困难重重。即便最终报道公之于众,也会成为“不靠谱的新闻”,因为知名媒体手中的消息大多来自官方。
在日本,各类消息通过政府机关的通报以及记者俱乐部等机构流向媒体,装点着每日的新闻,如“官房长官在首相官邸……”“据厚生劳动省统计……”等报道。普通案件、事故、灾害等由各辖区内的警察局来管,一旦发生案件,记者就会聚到警察局,采访副局长等人,或者跑到侦查员的宿舍或住所采访。尽管侦查员不会承认不利于侦查机关或自己的事,还会要求记者不许见报,但他们是记者非常重要的消息来源。通过这种途径获取的消息各家媒体没什么差别,偶尔,个别媒体会抢到独家新闻。
从此类官方渠道得到的消息就是所谓的“靠谱的新闻”,提供担保的是“上头”。从各个方面来讲,这样的报道安全性很高。也有人质疑媒体的自主性去哪里了,可某种意义上,这也是无奈之举——总是有大量的案件、事故发生,记者的数量却远不及警察或消防官兵,要媒体全方位监督日本一切动向,从某种意义上说是荒谬的。最理想的情况是,国民信任国家,国家则充分予以国民知情权。整个系统正常运转时,日本国家机关发表的内容基本属实,若有人质疑,可直接核查。
现实虽如此,但倘若媒体一味倚仗上头的担保,只做消息的搬运工,后果将不堪设想。的确有些记者只采访那些既不去现场,也不见嫌疑人和被害人家属的侦查人员,就做出了“二手”报道。
换句话说,媒体的查证能力非常重要,尤其在做无法得到担保的冤案报道时。
如果一个记者在报道某起案件的逮捕、起诉、判决过程时采纳过警方的官方信息,一旦开始报道这起案件的冤案可能性,便会陷入左右为难的境地——如果被告人无罪释放,这样的结局固然令人惊喜,可万一这人真是凶手呢?倘若接下来又发生类似案件,谁来负责?
这类情况曾经发生过。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期,发生了一起“东京圈连环杀人事件”,东京都及千叶县内数名女性被强暴并杀害,作案手法一致。
一九七四年,一个名叫小野悦男的男人被捕,他本已招供了几起案件,却因警方的审讯方法被曝出问题,媒体逐渐倾向于相信这是一起冤案。一审判决中,小野被判无期徒刑,可一九九一年东京高等法院却做出了无罪判决的决定。释放后的小野在记者见面会上控诉审讯的恶劣,媒体在报道中将其塑造为冤案的代表人物。
然而,五年之后,小野再次因谋杀罪被捕。他杀害了同居的四十一岁女子,割下其头颅并抛尸,最后被判无期徒刑。这个结局让警方一雪前耻。
可是,因为“一事不再理”原则,这样残忍的人只被判处了无期徒刑而不是死刑。刑事案件中,同一案件已经判决便不允许再次审理,小野悦男之前的那些案件只能沉睡在黑暗中。他的辩护律师与冤案支持者心中可能五味杂陈,那些报道了冤案可能性的媒体应该也无法忘却这段苦涩的经历。
形形色色的障碍伴随着冤案报道,可我这次面临的障碍却有所不同——我根本无法采访到案件的关键人物菅家。
我决定去一趟千叶监狱。
柏油马路的尽头是一堵红色砖墙,中间是双开的灰色大铁门。我在围墙前一幢小屋内填写了自己的姓名和住址,同行的还有衫本纯子和菅家的支持者西卷女士。确切地说,是西卷女士带我们来的。我们把手机和随身物品放进大门后的寄存柜,走入会面所的等候室。
然而,我们只能止步于此。
监狱刑务官身穿肃穆的制服,金色徽章和纽扣锃亮无比。他板着脸说:“法务省最近下达了通知,会面只限亲属及以前探访过的人。”
“可是菅家本人目前提出了无罪上诉。”我说,言外之意是质问他,是不是不打算让菅家说出自己无罪的主张?
刑务官始终面无表情,像戴了一张能剧的面具。我请他把通知拿给我们看,得到的回答是“不行”。
最终,只有西卷女士一人进了接见室。我与菅家仅隔数米,却被硬生生地拦住了。
西卷女士的会面结束后,我们一同离开监狱。我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红色砖墙,它依然冷酷地巍然耸立。
要采访菅家,只剩一个办法——通信。
我和衫本纯子开始不断给菅家写信,试图从字里行间去获取菅家本人知道的内情。
从那堵红色高墙中寄出的信纸一角上,盖了一个小小的“回”形印章,那是经过审查的记号。
敬启
我是菅家利和。
信纸上的文字比我写的还秀丽工整。
我是清白的。我没有杀害小真实。
我很希望与清水先生您见面,可惜无法办到。从今年六月开始,我就不能见新的来访者了。这是监狱的规定,不能违抗,实在抱歉。
菅家完全没必要向我道歉,我这么想着,继续往下读。信中他提到了H和Y两名刑警的名字。负责审讯、写调查书的是H警部。
我无法原谅这些刑警。那天早上,我还没有起床,他们就闯入我家,对我又打又骂,还拿出素未谋面的小真实的照片给我看,一边打我一边让我谢罪……
从菅家的信中我得知他被带走时的情况以及自供的实情。
一九九一年,四十五岁的菅家住在栃木县足利市那处之后被媒体报道为“隐蔽住所”的出租屋中。听西卷女士讲,菅家的父母住在足利市中心,为了方便去幼儿园上班,菅家在外面租了一个小屋独立生活,不过他也常回父母家过夜,最后变成只有周末才会回到出租屋。
“菅家在家吗?我们是警察!”十二月一日清晨,屋外传来了怒吼声与敲门声。
破门而入的是侦查一科的三名刑警,其中就有H警部和Y刑警。
他们一脚踢开了地上的暖桌,命令我原地坐下,然后大声吼道:“菅家,你是不是杀了一个孩子?”
还穿着睡衣的菅家说自己没有杀人,可体格壮硕的H警部突然肘击菅家的胸部,菅家向后倒去。
我一直否认,可他们认定就是我干的。
Y刑警从上衣口袋中掏出一张小真实的照片给菅家看。菅家在新闻和报纸上见过这张照片,这才终于明白警察说的是哪起案件。
他们叫我谢罪,可我没有杀人啊。为了给死去的小真实祈福,我双手合十对着照片拜了拜,结果他们说:“都这样了还说不是你干的!”
菅家以“非强制”的名义被带去足利警察局接受盘问。可“非强制”不过是个表面说法,那天菅家原本要去参加朋友的婚礼,却被强行带上了警车。
审讯室中,H警部一口咬定菅家就是凶手。“我看就是你干的!”“我们非常熟悉那片区域,凶手就是你!”
他们还给菅家用了测谎仪。
H警部说:“如今可是科学侦查的时代了,我们知道是你干的。”说完拿出了DNA型鉴定的报告。
无论我怎么解释自己没有杀人,他们都听不进去。他们在桌下踹我的小腿,还用力向后抓着我的头发骂道:“不许给我装傻!”
审讯进行到了深夜。Y刑警态度比较温和,他说:“菅家,如果你真干了,能不能老实说出来?”而一旁的H警部一直在暴躁地咆哮:“你怎么就不能自首呢?”“早坦白早解脱!”
菅家身心俱疲,再也坚持不住了。
我当时只想解脱,便说自己去过弹珠游戏厅。
H警部一听,神情立即缓和下来,不再像之前那么咄咄逼人。菅家感到自己已经无法回头,在严刑逼供下终于崩溃,将头靠在Y刑警的大腿上,流下不甘心的泪水。
我太想从审讯中解脱出来,所以做了虚假的供述。我太软弱了。
凌晨时分,一张逮捕令摆在了菅家面前,他的手上被铐上银色手铐。手铐很轻,给菅家带来的心理冲击却很大。三叠大的拘留室里,菅家蜷缩在粗布棉被中,为今后的命运感到不安,彻夜难眠。
严苛的审讯持续了多日。H警部逼迫菅家承认足利市另外两起杀童案也是他干的。
“就是你干的对吗?”H警部咆哮着,双手抓住菅家的膝盖用力摇晃,将坐在椅子上的菅家摇得前后乱颤。自暴自弃的菅家将三起案件都认了下来。他成了连环杀童案的凶手。
菅家每次都会在信中写道:
DNA型鉴定搞错了。
我希望再做一次鉴定。
每封信都必须经过监狱检查。对他们来说,一个已经判了刑的人,与其申冤,不如端正态度,争取早日假释。可是,菅家在信中坚持要再做一次DNA型鉴定。
被捕两个月后,菅家才获准同外界通信。他从宇都宫的看守分所给母亲和妹妹写了许多信,我得到了阅读这些信件的机会。那时的菅家还十分害怕所里的检查,只敢在信中隐晦地表达自己无罪的事实。
这里好冷,我的脚冻僵了,身体也疼,没有自由。我已经受不了了。刚来的时候,我被要求脱去衣物搜身。我从来没有被如此残酷地对待过,我真的非常懊悔。
你们应该都认为这搞错了吧?请一定相信我。
我好想快点离开,好想回家。我会再给你们写信。
翻阅这些信件时,一封信的末尾引起了我的注意。
我还剩两千日元的税没交,麻烦你们帮我交一下。我给市政府添麻烦了,税金就拜托你们了。
菅家身陷囹圄,居然还在担心自己滞纳的税金。
我决定去见一见逼供的H警部和Y刑警。H警部当时是侦查一科的资深警察,案发后被特派到足利警察局当侦查主任。我翻遍栃木县的老旧电话簿,终于找到他们。
H警部早已退休,在宇都宫市一栋灰色的房子里安度晚年。刚见到他,我便记起了这张脸。
我在指认犯罪现场的新闻影像中见过他。当时菅家被带到渡良濑川岸边,身边站着的黑脸刑警就是H警部。如今的他与当年一样,体格健硕,目光如炬。
“菅家正在上诉,说自己其实是清白的。”我说。
“审判是公开公正的。就算你现在来采访我,我也不可能说出‘他不是凶手’这样的话。”H警部双手抱胸,直直地盯着我。
我告诉他,菅家在信中控诉他对自己又打又骂,他的面部抽搐了一下,摇了摇头,说:“我要是这么做了,就得被抓去审判了。我是组长,还是指导助理,得负责指导刑警。当时的侦查是正确的,我们不可能动手。”
我又问了他DNA型鉴定对办案过程的影响。
“当时DNA型鉴定刚兴起不久,我们也不太懂。我们没有依靠这个鉴定去破案。”
可H警部当时是以“科学侦查”为武器逼迫菅家招供的。
“B型血的人一抓一大把。我们还做了其他细致的侦查工作,结果几百号人当中其他人都有不在场证明,就他没有。我们各方面都查过了,不会因为找不到凶手就乱抓人。万一以后在庭审上发现抓错了人,或者又冒出来个凶手怎么办?”他讲话像在兜圈子,可是又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自信。
我又去见了Y刑警。他也从警察局退休了,如今在一家大医院工作。他还记得菅家在审讯过程中哭泣的样子,拍着自己的膝盖说道:“菅家靠着我的膝盖,就是这儿,哭了大概四十分钟,我的裤子都被他哭湿了。我当时想,终于落网了。我非常确定他就是凶手……”
菅家在信中说他流下的是不甘心的泪水,可到了Y刑警这里,泪水的含义完全变了。
“我们的侦查事无巨细。菅家自己也招供了。他一定是凶手没错。”Y刑警笃定地说。
这是一桩可能被判死刑的重案,菅家却无法坚称自己无罪。在那个小小的审讯室里,他的无罪主张以及任何解释都入不了警方的耳朵。
栃木县警察局曾发生过一起类似案件。
二〇〇四年八月,一名男子被捕,起因是夏季神社祭祀活动现场一个小纠纷引发的暴力事件。此人后因涉嫌四月与五月发生在足利市的两起抢劫案再次被捕。当时嫌疑人头戴露眼防寒帽、手持刀具,分别抢劫了面包店与超市。就在侦查毫无进展之际,被捕的该男子认罪了。
虽然没有任何物证,可检方得到了该男子的供述调查书,遂提起诉讼。审判开始时该男子承认了供述内容,检察官以“无法令其洗心革面”为由,要求判处他有期徒刑七年。直到这时,该男子才在法庭上说自己是被冤枉的。
他说:“我忘记说我没有抢劫了。”他患有某种程度的智力障碍。
二〇〇五年一月,另一名男子被捕,认下了上述两起抢劫案。警察在男子家中搜出他犯案时用的露眼防寒帽与刀具;现场提取的嫌疑人足迹、被害人的目击证词也都与他吻合。栃木县警方只得承认之前抓错了人。
放眼全日本,因为自供造成的冤案并不少见。
二〇〇二年,富山县发生一起强奸未遂案,一名司机被当作嫌疑人,连续三天在审讯室接受审问。办案刑警对已经濒临崩溃的司机说:“你家人都说了肯定是你干的,你就招了吧。”他早已无法思考,稀里糊涂认了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后来别的县警察局抓到另一名男子,对方承认了那起强奸未遂案,真相终于大白。
二〇〇三年,鹿儿岛县发生了一起无罪之人同时招供的案件——“志布志事件”。几个在县议会选举中当选的议员被认为以烧酒、现金等物贿赂选民,因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被逮捕、起诉。可这十二个人实际上都是清白的。
“自供是最大的证据”这个古老又落后的侦查原则,至今依然束缚着侦查人员。“令其招供”“令其开口”“令其坦白”的说法十分常见。
可在《日本刑事诉讼法》里,“自供”与“令其招供”是不一样的。
《日本刑事诉讼法》规定,嫌疑人供述了对自己不利的事实,可以成为证据。但人们普遍认为,嫌疑人不会故意说对自己不利的谎言,于是有了下列条文:
以强制、拷问或胁迫得到的自供,通过不正当地长期拘留或剥夺自由之后得到的自供,以及怀疑不是出于自由意志的自供,不得作为证据使用。(《日本刑事诉讼法》第三百一十九条)
也就是说,本人的“自由意志”是关键,不可以“令其招供”。而证明自供是非强制性的重要文件,便是前文提过的上申书。只要把“警察没有强制问话,是我本人主动招供的。”这句话作为“非强制性的证明”写上,上申书便有了效力。这正是我一直认为它可怕的原因。
日本曾发生过根据自供判处嫌疑人死刑,后来却改判无罪的案件,如熊本县的“免田事件”。这是日本第一起做出死刑判决后改判无罪的案件。
一九四八年,熊本县人吉市发生一起抢劫杀人案,一对夫妇被杀,他们的两个孩子受了重伤。警方先因别的案件逮捕了免田荣,后因此案再次逮捕他。当时他二十三岁。经过数日审讯,免田招供,被判死刑。可一九八三年,免田被无罪释放。
当时我立即飞往熊本对他进行采访。
被释放后的免田暂住在福利院。在一间和式房间接受我的采访时,他眼中蓄满怒火。
“那完全不是审讯,根本就是残忍的拷问。他们为了逼我招供不择手段,我又冷又饿,怎么可能忍受得了……”
案发次年一月,免田在球磨川上游的山中采伐木材。一个寒冷的深夜,他在朋友的小屋睡觉时,刑警突然来了。
“五个刑警带着手电筒突然闯进来,问我案发当天在哪里。我刚被叫醒,脑子还不清楚,答得很含糊,于是他们让我去警察局一趟。”他后背被枪顶着,走在森林铁路的铁轨上,被带到了人吉市警察局。
审讯室中,免田竭力回忆自己的不在场证明,刑警却充耳不闻,反而将免田套进他们自己杜撰的“故事”中。
“他们很过分,斩钉截铁地对我说:‘杀人的就是你!我们手中有证据!’我一否认他们就殴打我,说什么‘这里跟外面可不同,你就是欠收拾!’然后用脚踢我,抓着我的头发将我在地上来回拖拽。”
“你只要坦白自己杀了人,我们就让你睡觉。”
在冰冷的审讯室中,两天没有吃饭睡觉的免田被扒光了衣服,跪坐在地上,双手被倒铐在身后。他身上又痛又冷,几乎快昏厥过去。刑警们用警棍击打免田的腹部和下颌,还在一旁烫着烧酒自斟自饮。
当时免田有杆父亲的猎枪,用来吓唬偷吃粮食的乌鸦和麻雀,刑警们拿持有枪支的事威胁免田,说:“猎枪的事一旦让美军知道,你就会被枪毙!”在混乱的战后时期,这句威胁十分致命。他们还欺骗免田,“你是初犯,只要认罪,可以判缓刑,很快就能被释放”。对法律一无所知的免田根本毫无选择。
最终,他“被”招供了。
免田被强行带去案发现场配合勘查,虚构出了一条根本不存在的逃跑路线。他承认了刑警捏造的“故事”后,刑警们突然关心起他来,对他说“这段时间辛苦你了”,还给他端来了热气腾腾的乌冬面。
免田被捕一个月后,案件正式开庭。
刚进法庭的免田一眼便看到旁听席第一排坐着的对他施暴的刑警们。他刚被威胁过:“你要是不老实认罪,就会下地狱,会被判死刑。”在对审判的程序及意义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免田当庭认罪。
直到第三次公审,免田才主张无罪,说自己当初是被逼供的。可是,熊本地方法院已经下达死刑判决,福冈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都驳回了上诉。
免田并没有放弃。他六次提出再审申请。在辩护团的调查下,他的不在场证明得到了证实,之前被迫虚构的逃跑路线也露出时间上的破绽。同时,检方丢弃了案件中作为证物的凶器砍刀与免田衣物的事浮出水面。再审的大门终于开启。
“再审申请成功时,你知道检察官是怎么说的吗?他说,老是让死刑犯活着,才会发生这样的事……”
一九八一年,再审开始了。
在之后的庭审上,为了维持威信,检方再次请求判处免田死刑,发言长达六个小时。免田在庭上做出了这样的最终陈述:“我绝对是清白的。检察官拿着那份我实在忍受不了才签字的虚假供认调查书,认定我就是凶手,要求判我死刑。对此我无比后悔,也很不甘心。”“我想活命,更想要真相。这三十四年里,我天天活在死刑的阴影下,只想在有生之年洗掉这个污点。请大家一定要相信我。我是清白的。”
这番陈述下,免田赢得了无罪判决。检方终于在释放指挥书上签字,还了免田自由身。
我和免田气喘吁吁地在深山里攀登,想去看看当年他被捕的地方。
可当我们抵达时,只看到一片郁郁葱葱的杉木林。警察破门而入的小屋和森林铁轨早已不见,唯有高耸入云的杉木间漏下星星点点的阳光。
岁月似乎抹去了一切,又以另一种方式铭记着过去。
我对免田说,这片斜坡上的参天大树不只是普通的杉木,它们代表了他失去的时间。听了这话,他愣住了,缓缓走向身旁的一棵大树,脚下的落叶沙沙作响。免田轻轻抚摸着树皮,仰头向上望去。“都长这么高了……”
阳光从树叶缝隙中洒下,免田脸上的皱纹清晰可见。
在“免田事件”中,我明白了现场采访的重要性。有些事,你必须去现场亲身感受才能知晓。
我还学到了一件事——世上没有“绝对”一说。假如免田没有坚持不懈地提出再审申请,他恐怕早就被执行死刑了。
“免田事件”的翻案影响了其他死刑案的再审判决。不久后,“财田川事件”“岛田事件”“松山事件”[2]在再审中获得无罪判决。
免田说,他在福冈监狱目送了七十多名死刑犯。当时,刑场设在一栋紧挨着监狱的木造建筑内,从监狱能听见执行绞刑的声音。免田就是听着这个声音,在牢里日复一日地煎熬着。
“那些人里也有无辜的人,跟我一样不懂什么法律,被人骗着招供了。”免田低声说道,“你知道为什么会发生冤假错案吗?因为警察只要破案就可以拿奖状奖金。破了一起大案,有罪判决一下来,自己就能出人头地了,还可以上报纸呢。”
免田冤案发生的根本原因也许是战后社会纷杂、侦查工作过于草率。但谁能保证这种依赖自供的侦查与审判模式没有延续至今呢?
很长一段时间内,采访“足利事件”成了我工作的重心。足利、太田、桐生、佐野、宇都宫、前桥、小山、鹿沼、下馆、那须……我成了JR与东武铁道的常客,有时也自己开车。寻访相关人员的间隙,我依然与菅家保持通信,不断收集和整理资料。
一天,衫本部长突然来找我。
他带我去见了一个人——原警视厅的长官,一个很有经验的侦查老手,对媒体也十分了解。衫本部长希望我听听多方意见。
我把做了圆形标记的地图、年表等资料在这位长官面前铺开,将我对连环杀童案的推理一一详述。
“有点意思,我都不知道有这样的连环案。”对方身体前倾,仔细听我讲述。
然而,当我提到其中一起案子已经侦破,物证是DNA型鉴定,嫌疑人也招供了……他仿佛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拉回了椅背。我立刻明白,他的兴趣已经消失了。
他说想先看看详细资料,我便将所有材料整理好给了他。看完后,他回复道:“资料我都看了,人肯定是他杀的。证据是DNA型鉴定,绝对不会有错。”
一击即溃。
衫本部长什么都没说,由着我继续采访下去。
人人都认定DNA型鉴定“绝对不会有错”,可随着调查的深入,我还是找到了破绽。
上文提到,DNA型鉴定中,同型异人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而且,随着后续数据库样本的增多,MCT118法变得越发不可靠。菅家被捕时,血型和DNA型与凶手一致的概率达到了“1000人中仅有1.2人重复”,到一九九三年,此概率已经上升为“1000人中有5.4人重复”,相差四倍之多。根据菅家辩护团的推算,同一DNA型的人,在足利市达两百多人。
科警研的实验方法也被指出存在重大问题。
在他们的鉴定中,需要使用一种叫作“123bp Ladder Marker”的标尺。在聚丙烯酰胺凝胶中让123bp Ladder Marker与DNA同时电泳,以此为基准读取DNA的型号。可据信州大学研究者于一九九二年“DNA多型研究会”上公布的研究成果显示,123bp Ladder Marker在凝胶中无法正常电泳。
一名法医学者给我简单做了解释。“123bp Ladder Marker的刻度过于粗暴。举个简单的例子,就像你想要测量一厘米的东西,标尺的刻度却是八厘米的。而且刻度本身并不精准,这是最致命的。”
科警研承认出现瑕疵后将标尺更换为“Allelic Ladder Marker”,可同时又表示,之前用123bp Ladder Marker做的DNA型鉴定是没有问题的。
这是怎么回事?
据科警研所说,依据一定的规律,旧标记物的结果与新标记物是对应的。《科学警察研究所报告》中写道:
123bp Ladder Marker与Allelic Ladder Marker在聚丙烯酰胺凝胶中的移动呈规律性对应,因此,之前使用123bp Ladder Marker方法得到的DNA型与使用Allelic Ladder Marker方法得到的DNA型是相互对应的。
这段话可以理解为,旧标记物与新标记物是一一对应的,因此旧标记物下的型号可以变更为新标记物的型号。然而,报告上又说:“比较型号后发现,123bp Ladder Marker下的14型是 Allelic Ladder Marker下的16型,(中略)型号偏移了2到5个数值。”这相当于承认了之前的数值有误。
科警研认为,可以将之前的鉴定结果增加2到3个数值来置换,例如,14变成16,16变成18,26变成30。可在这种情况下,18不是可以变成20或21,30变成34或35吗?连外行人都会质疑用有缺陷的标记物做出的鉴定是否能够得出正确结论,与其做这种复杂的置换,为何不再鉴定一次?
科警研偏不这么做,只做了书面上的数值变更。他们在论文中提到“型号变更”一事时已是一九九三年八月,也就是菅家一审刚结束不久。这样一个时间点,仿佛是在等待“足利事件”的判决一样。
我曾在上文提到,MCT118法是科警研的K技术官在美国的大学研究DNA型鉴定后,在科警研独立运用的方法。MCT118法则是在一九八九年引入侦查工作的,一九九一年八月因“足利事件”正式投入实践。菅家被捕后不久,警察厅说:“从下一年度开始,我们要完善仪器的配备、推进技术人员的培养工作。”一切就像是计划好的一样。
而经过这次标记物更改,凶手与菅家的DNA型都变成了“18-30”。
上诉过程中,辩护方将此次标记物的更改作为问题提了出来。
一九九四年,科警研的主任研究官S女士作为证人出庭,关于123bp Ladder Marker显示错误型号一事,她做出如下说明:“当时除了123bp Ladder Marker,再无其他选择。我们认为它可以正确标识出DNA型。但是,随着DNA各项研究的发展,大家知道了DNA结构会影响泳动的距离……可在当时,我觉得全世界没有任何一个人意识到这点。”
她坦然地承认了标尺出错的情况。可法院似乎十分信任科警研,最终没有质疑型号变更的问题,对菅家做出有罪判决。之后的终审中,“最高法院平成十二年七月十七日决定”确定了MCT118法鉴定的证据效力。
我一开始就很介意“鉴定”这个词。DNA型是由工作人员读取的,所谓鉴定,其实是一个人工行为。
假如DNA型鉴定是科学的,就应该如菅家主张的那样,再鉴定几次。只有做了无数次实验都能得出同一结果,才能叫作科学鉴定。
终于到了将这个案子制作成节目的时刻,我坐在办公桌前思考着。
名为“采访”的飞机已经驶出停机坪,走完了滑行道,开始在跑道上滑跑。接下来要判断是否起飞。在做调查报道时,决断非常重要。值不值得报道,决定着记者的生死。
一旦我报道这可能是一起冤案,就等于跟日本司法正面较量。如果能开启“足利事件”的再审之门,便是真正意义上的“撼动日本”。
可再审需要明确的新证据。
“足利事件”的新证据是辩护团于一九九七年悄悄对菅家实施的DNA型再鉴定。菅家将自己的头发装入信封,送出监狱,委托日本大学医学部的押田茂实教授进行鉴定。再鉴定用了新标记物和不同类型的凝胶,最终鉴定结果是“18-29”型,并非早前得出的与凶手一致的“1830”型。
从数值上看,两者只相差“1”,可是型号的数值表示碱基序列的重复次数,两者实际上是相差甚远的型号,指向完全不同的两个人。
同时,押田鉴定中得出的只是菅家的DNA型,要得到凶手的型号,必须用法院保管的小真实衬衣上的精液实施再鉴定。但就算这只是一方的DNA型,也是重要的证据。
我将两张纸并排放在桌上。
一张是菅家的供述调查书,上面写着“我确实杀害了小真实……”。
另一张是菅家给我的信,写着“我是清白的。我没有杀害小真实。”。
我想起几天前发生的事。
就在我把那个铁皮盒子的梦告诉采访团队的第二天,大家乘车前往现场时,中林如往常一般手握方向盘,告诉我:“清水,昨晚她们也到我房间里来了。那群小女孩。她们光脚在我房间里走来走去。”
我在办公桌前摊开双手,手上有种奇妙的感觉在复苏。
“你把盒子打开,好吗?”小女孩的声音仿佛还在耳边回响。
[1]日本漫画家Monkey Punch(本名加藤一彦)的漫画系列作品《鲁邦三世》的男主角。
[2]1950年,日本香川县三丰郡财田村发生强盗杀人案;1954年,静冈县岛田市发生诱拐杀童案;1955年,宫城县志田郡松山町发生纵火杀人案。“免田事件”“财田川事件”“岛田事件”“松山事件”被称为日本四大死刑冤案。返回搜狐,查看更多